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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统一药品仓储管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3 生效日期: 2003-10-13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市[2003]207号
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医药股份下属子公司统一库房管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统一你公司所属企业:北京济众生药业有限公司(京1000011)、北京佳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京1040085)、北京颐瑞药行有限公司(京1010190)将仓库集中设置于你公司仓库(宣武区马连道东街17号)内。各子公司仓库分别分区设置,独立计算面积,并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各自设置,独立完整。药品验收养护仪器设备可以共用,但按照GSP认证标准分别记录完整。 
  各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仍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医药股份下属子公司统一库房管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统一你公司所属企业:北京济众生药业有限公司(京1000011)、北京佳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京1040085)、北京颐瑞药行有限公司(京1010190)将仓库集中设置于你公司仓库(宣武区马连道东街17号)内。各子公司仓库分别分区设置,独立计算面积,并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各自设置,独立完整。药品验收养护仪器设备可以共用,但按照GSP认证标准分别记录完整。 
  各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仍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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