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情况和优秀单位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1 生效日期: 2011-02-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按照《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0〕160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一、考核评价结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全部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秀等次地级以上市:

  

  中山市(97分)、韶关市(97分)、佛山市(96.5分)、梅州市(96.5分)、广州市(96分)、潮州市(96分)。

  

  (二)达标等次地级以上市:

  

  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河源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揭阳市、云浮市(注:达标等次地级以上市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特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中山、韶关、佛山、梅州、广州、潮州等6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全省通报表彰。

  

  二、考核评价结果分析

  

  从考核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部署,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化引导、优化服务,创造性地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工作成效。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更加充分。据统计,2009年全省劳动力转移就业128.5万人,同比上升20.8%;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已达72%。全省对口劳务帮扶输入输出劳动力超过52万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87.4万人。全省人力资源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覆盖。各地开展灵活多样、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云浮、惠州等市出台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政策,佛山市积极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区,潮州市设立了18个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基地,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市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推动劳动力转移与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劳务帮扶,创新帮扶方式,推进“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千企扶千村”、“镇企结对、村企挂钩”等转移就业模式,实现村企无障碍劳务对接。

  

  2.培训能力再上新台阶。全省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认定了近800家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建立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5个,开发适应远程培训的课件232个,培训能力与产业转移升级需求逐步匹配。梅州市紧扣烟草、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培训课程,并积极打造“客家大嫂”等培训品牌,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积极性大大提高。广州、佛山、肇庆等市开展广佛肇职业教育培训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合作培训模式。中山、茂名两市共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根据中山市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阳江市将“双转移”与“双到”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2009年组织3650名革命老区、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96%。河源市实施“一县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战略,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示范引导等形式开展实用性的农业科技培训。

  

  3.工作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体系,不断推进工作保障和监管机制建设,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摸查,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二是各地级以上市都创建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办事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各地对重点培训机构实行绩效挂钩考核制度,普遍引入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把好培训质量关。省、市对各地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外聘审计、联合检查等形式严格进行审计核查。四是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如中山市、佛山市2009年分别筹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2500万元和1400万元。梅州市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激励机制,市财政专门安排900万元竞争性扶持资金,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对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个县(市、区)各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培训转移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市按照统一标准拨付补助资金,普遍存在培训项目少、培训工种单一或趋同的现象,培训后农村劳动力素质能力与产业转移升级要求仍不完全适应。受薪酬待遇低、竞争激烈等就业环境影响,以及因城乡差别导致的待遇差距,使农民工对城镇归属感不强,转移就业稳定性仍需提高。一些地方对培训鉴定过程监管不严,出现冒名顶替参加技能鉴定考试等情况。二是一些地方对农民工及农村劳动力情况摸查不清,发动不足,需要对企业和农民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三是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县(市、区)级的培训机构培训条件较差,一些种养殖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相关工种不能开展培训鉴定,部分市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和考评员队伍建设滞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考核评价情况,发扬成绩,总结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综合规划,紧密围绕当地产业升级发展需求,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强化培训实效。要进一步夯实培训基础,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各类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培训力量加大投资、改善培训条件。要着力优化就业环境,扎实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要继续强化对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加强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希望受到通报表彰的考评优秀市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新的经验、新的业绩,为全省深入实施“双转移”战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其他达标市要以优秀市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形成乘势而上、勇于争先的生动局面,共同努力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新的更加辉煌的成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