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28 生效日期: 2011-02-28
发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赣财农[2011]16号
 各设区市、项目县(市、区)财政局、农业(水产、果业)局、林业局:

  

  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连续三年支持我省水稻、柑橘、水产和油茶四大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建设。三年来,全省各项目市、县(区)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加强管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支农政策的影响力显著增强。但同时,我们也要警惕个别项目市、县(区)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要求的放松迹象。根据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项目建设任务必须在今年3月底以前完成。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0年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市、县(区)财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尤其是项目多、任务重、进度慢的地方更要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高度关注项目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市、县(区)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充分利用当前冬闲的有利时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2010年工程建设进度,要倒排工时,全力以赴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进度较慢的水稻产业要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进度滞后的项目市、县(区)要查找问题并制定有效办法将工程进度赶上,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年建设任务。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市、县(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在赶进度的同时,更要保障工程质量。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目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筹措整合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各项资金的落实,按照工程进展及时拨付项目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完工。

  

  五、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省里将在3月份开始对各项目市、县(区)2010年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各项目县要抓紧做好各项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绩效自评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奖励制和淘汰制,根据考核情况奖优罚劣。对绩效考评中各产业排名较前的项目市、县(区),在2011年项目安排中将加大投入,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不力、考评结果排位后三名的项目市、县(区),实行末位淘汰,暂停安排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同时,2011年考评结果还将与其他支农专项资金的分配挂钩,对考评排位后三名的项目市、县(区),将减少安排其他支农专项资金,并抄告项目市、县(区)党委、政府。

  

  六、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在抓紧完成2010年工作任务的同时,各项目市、县(区)要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鉴于农业产业发展周期长的特点,经研究,今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原定产业进行扶持。各项目市、县(区)要认真总结三年来项目实施和工作实践的经验,查找和改进不足,积极研究谋划今后一段时期尤其是2011年的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突出重点、集中投入、整合资金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所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下去。各项目市、县(区)要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安排落实好2011年有关工作任务,编制好实施方案、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推进我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