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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2 生效日期: 2011-03-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1]17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1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学校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二、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重庆国维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市教委主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三、你委要加强对学院的管理,督促学院举办方完善学校法人财产权属,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办学质量,尽快把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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