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后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可清 市长
常务副组长:臧杰斌 副市长
副 组 长:许明耀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黄 杰 市法制局局长
黄家列 市监察局局长
施程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洪若传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林粟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康 涛 市发改委主任
赖 菡 市教育局局长
李伟华 市科技局局长
陈 津 市经发局局长
范锦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福 市民政局局长
林知光 市司法局局长
黄 强 市财政局局长
刘育生 市人社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林长树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谢海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阮跃国 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林金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衍良 市商务局局长
罗才福 市文广局局长
黄如欣 市卫生局局长
沈永贵 市审计局局长
林 杰 市国资委主任
王和平 市工商局局长
郭勇毅 市质监局局长
李宏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朱子鹭 市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明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杰、黄家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法制局承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