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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1 生效日期: 2011-03-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11]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义乌文博会)自2006年创办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五届,规模持续扩大,影响日益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交易,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省政府和文化部决定继续联合主办2011义乌文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本届义乌文博会以“提升文化内涵,壮大文化产业”为宗旨,以“打造文化产品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为主题,秉承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会办展理念,坚持以贸易为中心,突出文化产品交易,注重展会实效,积极促进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交易、文化信息交流、产业项目合作和文化产业发展。本届义乌文博会由贸易展览、创意设计、会议论坛和节庆配套活动等板块组成,全面展示国内、省内文化产业发展成果、文化创新成果和优秀传统文化。展会期间,开设在线文博会,开展网上交易和宣传,促进文化产品产销对接。

  二、时间和地点

  2011年4月20日至23日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三、参展形式

  根据文化产品的观赏性和交易性特点,本届义乌文博会设置展示馆、交易馆共8个馆区。其中,展示馆3个,包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馆(以下简称非遗展馆)和书画古玩展馆、省市展馆,非遗展馆将引进中国(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交易馆5个,包括文体教育用品展馆(2个)、印刷包装产品展馆、工艺品和框画展馆、文化创意产品和玩具展馆等。参展范围具体为:

  非遗展馆:设非遗展示区、演艺区、民间收藏品展示区、“宾王杯”全国诗词大赛作品展示区等。

  省市展馆:设新闻出版产业展示区、广电产业展示区、报业展示区以及各市工艺美术展示区等。

  书画古玩展馆:书法、国画、油画、版画、古玩、邮品、钱币、收藏品、观赏石等。

  文体教育用品展馆(2个):含学生用品、教育用品、办公用品、书写用具、美术用品、纸制品、文化礼品、文房四宝、校服教具、电脑数码、办公耗材、节庆用品、健身器材、户外旅游休闲用品等。

  印刷包装产品展馆:印刷包装制品、印刷包装设备、印刷包装材料等。

  工艺品和框画展馆:相框、画框、装饰工艺、圣诞礼品、仿真植物、工艺礼品、实用工艺、金属铸造、玻璃水晶、陶瓷泥塑、树脂工艺、藤编盆景、民俗工艺、纺织印染、玉器古玩、宗教类用品等。

  文化创意产品和玩具展馆:玩具、创意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动漫及其衍生品、国外特色文化产品等。

  四、参展单位及规模

  本届义乌文博会设置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省内参展以市为单位组团,展位组织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其中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不含义乌)、丽水等6市各组织70个以上展位参展;湖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等5市各组织50个以上展位参展。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11义乌文博会组委会,下设执委会。组委会由文化部、浙江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义乌文博会有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执委会由省文化厅、义乌市政府和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负责人组成,具体承担义乌文博会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省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义乌文博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本地、本系统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参与展示交易。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集团等单位,要认真落实本系统、本单位参展工作,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省外参展单位的邀请、联络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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