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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7 生效日期: 2011-03-27
发布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2011]4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建设工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完成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关于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经研究决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将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中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

  

  一、时间安排

  

  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活动自2011年初起,至2015年底结束。

  

  二、竞赛活动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刘洪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主任:陈海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张桂婷(省建设工会主席)

  

  刘东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千战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李新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 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办公室主任:张桂婷(兼)

  

  三、参赛范围

  

  各地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建设者。

  

  四、劳动竞赛内容

  

  1.工程质量竞赛。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遵循建筑质量规范,以争创“优质工程”为目标,做到设计科学、质量过硬、材料优质、管理规范,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2.安全生产竞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不出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并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工地和争创“安康杯”活动。

  

  3.工程进度竞赛。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在保证安全质量、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4.节能降耗竞赛。各施工企业依据合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成本预测,分析合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坚持环保,减少排放,有效提高经济效益。

  

  5.科技创新竞赛。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献计献策。

  

  6.劳务管理竞赛。加强对劳务队伍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切实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培训,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依法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几点要求

  

  1.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建设工会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竞赛组织委员会,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体系落实、计划制度落实、竞赛工作落实,保证竞赛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2.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活动开展期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委会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分阶段进行部署、检查、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部完成后,将组织进行竞赛活动的全面总结和评比表彰工作。

  

  3.通过竞赛活动要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做好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和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造的先进工法和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骨干和带头作用,为他们创造施展才华的舞台。

  

  各地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重大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劳动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职工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竞赛活动中来,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要通过竞赛活动,赛出水平,赛出干劲,赛出风格,赛出形象,大力选树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经得起考验的先进典型,达到出精品工程、出优秀人才、出科技成果、出典型经验的目标,达到锻炼队伍、提高素质、建功立业的目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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