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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6 生效日期: 2011-04-06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有关行业协会及行业研究院所: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作用,现将《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方案
   


  为更好地推广使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提升行业协会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配合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增强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

  

  在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期间内,培育若干个在专利信息有效应用、专利信息人才培养、专利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的行业协会。发挥优势行业协会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各行业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优势行业协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业专利信息应用成效显著

  

  行业协会所辖会员企业90%能够有效使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规避风险、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并购重组、行业标准制定、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作用。企业创新活动活跃,专利拥有量大幅提高,形成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开展行业专利信息分析,掌握本行业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态势,推动行业专利战略制定工作。

  

  (二)行业专利信息应用条件保障有力

  

  行业协会管理人员专利信息应用意识明显提升,企业技术人员专利信息基础知识全面普及,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行业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人才队伍。行业协会能够为专利信息应用工作提供财力、人力等相应的保障条件。

  

  (三)行业专利信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行业协会能够充分发挥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以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促进行业创新为切入点,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与服务,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制定适合本行业专利信息工作的相关规范,指导开展专利信息应用工作。

  

  三、支持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资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或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推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的实施开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资金支持;对于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开展的专利信息分析、人才培训、行业子站建设等工作给予业务指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根据行业自身需求,对若干前沿技术领域专利态势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联合发布分析报告;组织编写《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指南》并设计培训课程,分对象、分步骤开展培训工作;提供相关行业的专利数据资源,根据行业协会的基础条件,协助建设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行业子站,提升行业协会面向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实施

  

  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育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行业协会应明确工作联系人,建立信息报送和沟通交流机制;指导和帮助行业内企业充分利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工作。

  

  五、考核验收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考察各行业协会专利信息应用工作情况,遴选培育对象(《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申报办法》见附件)。通过培育工程的实施,适时考核培育对象,认定合格后,授予“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称号。

  

  附件:

   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申报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实施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科学遴选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制定本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为国资委直管行业协会和代管行业协会,以及重点产业涉及的其他行业协会或研究院所;

  (二)参与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积极推广应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四)具备一定的专利信息服务经验和专利信息应用基础;

  (五)具有专利信息分析需求,并能够提供配套人力财力支持。

  二、申报方法

  申请单位填写“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三、审批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

  

  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对象申请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行业协会名称
 
会员企业数量
 
地 址
  邮政
编码
 
主管
部门
  代管协会数量
 
负责人
姓名
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姓名
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有关专利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请填写与专利工作有关的现有机构名称,包括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并说明专利工作专职人员数量和兼职人员数量)
专利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请填写与专利有关的现有规章制度,写明制度建立时间和制度名称)
专利信息应用情况
协会在哪些方面应用专利信息
 
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应用情况
 
专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拟配套条件
拟配套措施
(拟组织的人员队伍,拟制定或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拟配套资金
 万元 
申请
理由
(请简要说明行业协会专利信息应用与服务的需求、已有工作基础及优势、今后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等)
申报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审批
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或国资委行业协会网站(www.sasaca.gov.cn)下载,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内容须真实完整准确。

  3.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适当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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