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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8 生效日期: 2011-04-18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280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2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部门协作,领导积极参与。

  

  各区要高度重视国家免疫规划宣传工作,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出席预防接种宣传活动,既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怀,又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合作,引导媒体积极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正面报道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取得的成绩以及预防接种对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广泛宣传。

  

  各区要紧紧围绕“接种疫苗 宝宝健康”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实施。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宣传点等多种宣传形式,在社区、托幼机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4月25日当天设立现场宣传点为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工作。以区为单位,由各区(街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负责,各区每街道各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图片、发放宣传小折页、设立现场咨询点、进行家长有奖问答、发放儿童小礼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突出活动主题,渲染活动氛围,全市宣传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穿着主题t恤。活动期间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活动采访、报道、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三、结合宣传活动,做好查漏补种。

  

  各区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开展重点宣传,同时开展查漏补册、补种工作。重点做好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向漏册、漏种儿童家长宣传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的重要性,强调及时接种疫苗的必要性,提高其积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意识。

  

  四、及时汇总资料,上报活动情况。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区于5月9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和查漏补册补种情况(见附件1、2),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罗青山,电话:25532274,传真:25609530,电子邮箱:jm@szcdc.net)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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