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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9 生效日期: 2011-01-01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1]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服务外包是全球范围内产业细分和转移的集中体现,已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主要形式。2006年以来,南京作为全国首批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出台有力政策大力推动全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服务外包各项指标保持高速增长,产业规模居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前列。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在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中走在前列、做出示范,全面打造中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现就加速推进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1、城市品牌

  

  到2015年:构建创新型、高端化的国际服务外包产业体系,“智慧南京服务全球”成为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城市品牌,南京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2、产业规模

  

  “十二五”期间,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率40%以上,到2012年,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达55亿美元以上,其中离岸执行额达25亿美元以上;到2015年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达150亿美元以上,其中离岸执行额达70亿美元以上。

  

  3、企业规模

  

  到2012年,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达1000家,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2家,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4家;到2015年,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达1500家,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4家,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10家。

  

  4、就业规模

  

  到2012年,全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到2015年,全市国际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以上。

  

  5、重点领域

  

  做强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做大通讯和电力软件研发外包规模,大力发展智能电网、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的软件研发、技术支持、基础信息技术服务等外包业务。

  

  做大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到2015年,全市bpo和kpo业务规模力争占到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50%。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政务与教育、通讯与公共事业、汽车、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的业务流程设计、企业内部管理与运营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等外包业务。重点拓展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动漫画和网络游戏设计研发、教育课件开发等外包业务。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6、2011年至2015年,市、区县及园区总投入不低于50亿元,用于服务外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兑现各级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

  

  7、2011年至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实际安排国际服务外包专项政策扶持资金不低于1亿元。主要用于:鼓励引进境内外知名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品牌建设、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国际服务外包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对区县(开发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区加强考核管理等。

  

  8、享受政策扶持的对象为经市认定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服务外包示范区。

  

  (二)加快服务外包载体平台建设

  

  9、在全市产业规划、区域布局规划的引导下,加快服务外包载体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内建设的云计算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市场推广与项目对接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等具有实际公共服务功能的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经评定后给予一次性定额资助。

  

  10、发挥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南京国际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等市级服务外包公共平台作用,鼓励其承接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交办的服务外包产业推介活动、服务外包相关专业研究项目等,由市级财政根据其承接的项目情况酌情给予一定补贴。

  

  (三)鼓励境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南京

  

  11、加大南京服务外包项目对外招商力度。以《财富》500强、“国际外包专业协会(iaop)”全球外包100强作为重点招商对象,瞄准美国、欧洲、日本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围绕我市“4+8+8”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引进与产业相配套和关联的国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具有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国际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发包中心。在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对《财富》500强、iaop全球外包100强及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首次在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经市认定后,由市级财政对该项目所落户的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12、对于经市认定的符合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以及经市认定的具有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国际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发包中心项目,经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鼓励支持。

  

  13、对《财富》500强、iaop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在南京新设立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以及经认定的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培训机构在我市新购、建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我市省级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购、建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由所在地财政根据其纳税额对其实行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企业3年内实际缴纳税收的所在地财政实得部分。

  

  14、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外包项目,所在地政府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安排其项目用地。对《财富》500强、iaop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在宁投资的服务外包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所在地政府将尽量满足投资商的第一选址要求,所需土地优先上市。

  

  (四)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15、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专业外包展会、产业推介活动,推动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于以市政府名义在境内外开展的服务外包推介会展活动,其公共费用由市财政安排。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的经市认定的国内外服务外包专业会展、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国内外服务外包专业会议或专业推介活动,对其标准展位费、出访人员参团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16、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对进入权威机构评选的年度全球外包100强企业或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名单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经市认定后,当年给予其100万元的定额奖励,对进入权威机构评选的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名单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经市认定后,当年给予其30万元的定额奖励。

  

  17、对本市国际服务外包骨干型企业按其发展规模,给予分档奖励。其中:对企业员工达5000人以上,且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企业员工达2500人以上,且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企业员工达500人以上,且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企业所获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收的同级财政实得部分。

  

  18、对年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的本市成长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50-100万元的分档奖励。所获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收的同级财政实得部分。

  

  19、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接单中心,对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0万美元(含本数)以上的,由市级财政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本市具有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潜质的行业龙头企业与境外行业协会、企业对接,拓展国际市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

  

  20、对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实际支付的国际通信专线费用,三年内,每年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21、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参与战略投资,对达成实质性投资成果并注册到位的,经市认定,由市级财政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22、鼓励本市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密的业务外包给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将现有的it、研发、销售、物流、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事务分离或发包,扩大服务对象和业务规模,提升业务水平。

  

  23、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以上、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三级以上、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国际认证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其一次性认证维护费用的奖励。


  (五)集聚高端人才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24、通过政策导向、环境营造和校企联合等,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加快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源整合,凝聚在宁高校、培训机构、外包企业、研发中心、咨询机构、猎头公司等各方力量,形成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从招生到培训、实训、就业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技术、管理骨干开展合作,或建立校企合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培养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外包实用技能型人才,带动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5、鼓励国际知名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的理念,通过开设服务外包专业课程、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岗位培训,加快服务外包专业定制人才培养。对经市认定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经考核当年培训成效显著的,由市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对具有示范效应、年度培养的国际服务外包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000人规模,且每名学员培训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本市培训机构,经市认定后,作为全市公共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平台,给予100-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6、鼓励经市认定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就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对高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3年内的大专以上毕业生通过3个月以上岗前培训,并被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区(县)两级财政给予录用大学生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4500元/人的培训费用资助。

  

  27、鼓励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选送技术或管理骨干赴境外培训,对境外培训周期3个月以上的派员企业,经市认定后,由市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28、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以优惠的政策、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和便利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引进海内外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对本市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其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南京居住的,其子女可根据市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在我市入学,同时,其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项服务,由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

  

  (六)创新投融资手段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

  

  29、鼓励企业加强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服务外包合同质押贷款、股权融资,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互保、综合授信等方式获得信贷、金融支持。鼓励各担保机构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优先支持各担保机构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推动银行和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倾斜。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实现做大做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并根据市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市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具备一定发展潜力、高成长性的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

  

  (七)构建市区两级服务外包政策保障体系

  

  30、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要制定专门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并设立独立的本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1500万元,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区县、国家级开发区及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5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外包工作的组织领导

  

  31、建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南京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调和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市服务外包工作重大问题。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服务外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使用、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服务外包示范区要成立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由示范区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服务外包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二)强化服务外包示范区考核管理

  

  32、加强服务外包奋斗目标考核。建立区县、开发区、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水平。市政府每年下达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奋斗目标,各区县、开发区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管理。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各区县、开发区、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奋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季度讲评、年度总结和考核。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队伍稳定,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把关统计数据,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数据,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33、市政府对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制定及执行服务外包产业配套政策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综合评价、考核、奖励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载体建设确保规划先行

  

  34、各区县、开发区、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应依据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域的分区规划,明确自身产业定位和空间功能,处理好重大项目和空间载体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一体化规划与优先开发的时序,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联动效应,按照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快特色服务外包园区及公共载体平台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塑造服务外包品牌形象

  

  35、加大对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借助海外媒体、中央媒体、省市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特色、集聚园区、特色企业、人才优势,充分展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打造“智慧南京服务全球”城市品牌。

  

  (五)提升政府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36、强化部省市合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部省市工作会商会,研究深入推进南京“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举措。各区县政府要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服务外包政策体系、法规体系,制定与国际商业惯例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范服务外包交易行为,疏通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道,形成与国际需求接轨的服务外包逐级转移链条。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营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律保障”的诚信环境。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创造市场需求,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鼓励企业抢抓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市场机遇,将巨大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有效需求,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六)加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构建诚信体系

  

  37、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健全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和行政执法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管理。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保护工作。支持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形成有利于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商业诚信环境。
   

  四、附则
   

  38、本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具体执行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9、所有企业、机构在同时符合本意见所涉及的政策和其他市级政策的情况下,可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40、本意见执行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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