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苏柳英同志为鄂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0 生效日期: 2011-05-10
发布部门: 鄂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鄂州政发[201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残联主任科员苏柳英,自1980年参加工作以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保持公仆本色,恪尽职守、务实进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30多年来,她先后扶持了1000余名残疾人创业就业,资助60多名残疾学生步入大学校园,牵线搭桥让30多位残疾人喜结连理,接待、处理残疾人上访信访案件2000多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流的工作业绩,曾多次荣获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和市级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10年11月, 当选“感动湖北2010年度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苏柳英同志“鄂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劳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积极向苏柳英同志学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