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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6 生效日期: 2011-05-16
发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1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制定的《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陕政办发〔2011〕1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不断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园舍标准化建设、办园规范化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教学特色化指导等措施,稳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截至2010年,全市登记注册幼儿园1004所。按照举办类别分,教育部门办园97所,占9.66%;集体办幼儿园6所,占0.60%;其他部门办园101所,占10.06%;民办幼儿园800所,占79.68%。按照所在地域分,城市385所,县镇47所,农村572所。

  全市在园儿童183621人,按照办别分,教育部门办园在园儿童21139人,占11.51%;集体办园在园儿童1360人,占0.74%,其他部门办园在园儿童40317人,占21.96%;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120805人,占65.79%。按照所在地域分,城市在园儿童105198人,占57.29%;县镇在园儿童9866人,占5.37%;农村地区在园儿童68557人,占37.34%。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81.97%。

  全市共有幼儿园教职工18710人,其中,园长1290人,专任教师10638人,保健员1088人,其他人员5694人。全市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教职工10225人,占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54.65%,其中,园长学历合格率达到99.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38%。

  同时,我市学前教育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过少;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有待规范,无证幼儿园取缔难;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薄弱;教师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急需补充和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较为突出。

  二、指导思想

  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我市“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作为继普及义务教育之后我市教育事业的又一重大工程,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先走一步,率先行动。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有利于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标准化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优化整合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提高普及水平。2011年-2013年,完成28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任务,包括128所公办幼儿园、16所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6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和136所民办幼儿园建设。从2011年秋季开始,逐步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至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68%。

  2.加快队伍建设。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依托高等院校扩大幼儿教师培养规模。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教师专业标准,按照相关编制标准,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师。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师。建立培训机制,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三年培训幼儿教师7500名、园长300名。

  3.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审批管理办法、考评奖励办法、教师培训和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集团化办园和管理模式;严格准入制度,加强教育及收费监管,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二)年度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10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布点应符合我市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公办幼儿园51所,包括市级幼儿园1所、区县级幼儿园12所、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38所;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3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45所,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5所、城区独立规划幼儿园16所、农村区县幼儿园24所。全市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4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22%。

  (2)启动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按照省、市、区县财政分担原则和比例,对全市登记注册幼儿园学前一年儿童实施减免保教费。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县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采取中小学富裕教师培训转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为公办幼儿园足额配备教师。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招聘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2011年西安文理学院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600名。加大园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市、区县两级培训幼儿园教师2500名教师、园长100名。

  (4)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学前教育城乡帮扶、交流共建机制,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提升。积极探索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筹建市级学前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和学前特殊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鼓励支持全市有条件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开展0-3岁早期教育工作。开展学前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市13个区县各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依托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开展对特殊儿童教育师资培训及儿童家长指导。

  (6)规范管理。严格幼儿园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强对社会各类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不合理收费。强化安全及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优化整合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全市符合国家标准幼儿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93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布点应符合我市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公办幼儿园39所,包括市级幼儿园1所、区县级幼儿园1所、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37所;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7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44所,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10所、城中村改造幼儿园8所、城区独立规划幼儿园9所、村级幼儿园17所。全市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87%。

  (2)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各区县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稳定保障水平。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西安文理学院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600名。各区县根据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采取中小学富裕教师培训转岗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形式足额配备幼儿园教职工。继续加大园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市、区县两级培训幼儿园教师2500名、园长100名。

  (4)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城乡帮扶,交流共建工作,展示全市城郊六区与四县三区、100所一级幼儿园和58所省级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地区二级以下的幼儿园共建成果。推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加强市级学前教育集团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整体质量。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和学前特殊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在全市所有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广泛开展0-3岁早期教育工作。认真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市建立20个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加强对康复资源中心师资培训和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按照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幼儿园和早教机构的审批。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原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体系。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分类治理无证幼儿园,全市符合国家标准幼儿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扩大试点范围,覆盖全市30%的幼儿园。
3.2013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93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布点应符合我市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6所;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38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47所,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6所、城中村改造幼儿园14所、城区独立规划幼儿园9所、村级幼儿园18所。全市城镇小区、行政村全部覆盖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68%。

  (2)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西安文理学院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600名。各区县根据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采取中小学富裕教师转岗培训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足额配备幼儿园教职工。

  (4)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全市城郊六区与四县三区、一级幼儿园和省级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地区二级以下幼儿园的共建范围;总结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及市级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和学前特殊教育。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推广早期教育试点经验,提升早期教育质量。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6)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继续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和督促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全市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市50%的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府责任和任务

  市政府统筹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成立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区县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年度实施推进,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建设公办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

  市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落实分工任务,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1.三年期间,市级每年安排学前教育经费,支持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区县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比例,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2.市、区县财政要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符合规划定点、达到办园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的民办和企事业办园以及经改造提升达到标准的现有民办园给予一次性奖补。同时,从2011年起,对运行中达到全市学前教育考评标准的民办和企事业办园,给予奖补。

  (三)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市、区县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对幼儿园建设、管理的优惠政策,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制定考核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统一管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采取激励政策、专业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四)加强幼儿园管理

  以市为主统筹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标准化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加强保教和收费的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加强教科研工作,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五)建立学前教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

  市政府把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区县落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保教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3年,市政府对各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成效显著区县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西安市2011年-2013年学前教育规划方案表(分年度分区县)(略)

  2.西安市2011年-2013年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方案基表(128所)(略)

  3.西安市各区县学前教育建设任务分年度实施推进表(2011-2013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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