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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0 生效日期: 2011-05-20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11]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城市交通工作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较好地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城市交通承载逐渐加大,中心城区交通在部分时段和区域拥堵较为严重。为有效应对和解决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11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积极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重大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2011年,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人以下。

  三、综合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

  1.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实施《大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促进城市用地布局与交通协调发展。编制实施《大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交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中引入交通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实现城市与交通协调发展。

  2.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实施《大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保各类静态交通设施建设。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库)。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3.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干道路网系统建设。完成光明路、胜利路东段等8项“七纵七横”工程及西部通道北段道路改建、明珠路跨西部通道立交等5项快速路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系统。拓宽改造金龙路、东纬路等9条道路,改造8处拥堵点,进一步解决交通拥堵和“瓶颈”路段。对31条主干路进行整体维修,对18条主干路进行局部维修,对疏港东桥等9座桥梁防撞墙内侧表面、香东立交桥等7座桥梁防撞墙钢扶手表面涂刷,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开展南疏港路(绿波-港湾广场)、金石隧道等15项路桥工程的前期工作。新建20处港湾式停车站。对市内四区、高新园区范围内具备港湾式改造条件的公交停车站进行调查摸底,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造工作。

  4.加快建设中心城区道路微循环系统。对“断头路”进行调查和清理,形成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断头”路段,具备改造条件的,由规划部门制定规划,城建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改造。对未经审批而私自圈占道路所形成的“断头路”,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打通道路;对逾期不动的依法依规强行拆除或清除,恢复交通功能。对150条街巷路道路进行整体维修,对300条街巷路道路进行局部维修。

  5.进一步加快我市高速公路网和干道公路网建设。加快皮口至炮台、大连湾疏港两条高速公路建设,确保今年竣工通车。继续推进庄河至盖州高速公路建设,确保2012年按期竣工。加快推进长山大桥、机场快速路、甘南快速路、棋南线重点路桥工程。开工建设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大连-普湾新区)。积极实施金七线二期工程、金州大桥等20个公路项目。

  6.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金州新区因地制宜建设5000个公共停车位,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研究制定《大连市停车场(库)设施建设标准》,使停车场(库)具有完备的停车设施,配置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标志、标线。在大型停车场(库)设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结合机械式停车设施等新设备、新技术,研究制定有关建筑设计的新标准。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7.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按计划抓紧地铁1号线和2号线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底前全线完工。继续实施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今年年底竣工通车;稳步推进金州至普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确保2012年10月竣工通车。实施快轨三号线扩能改造项目,两年内将最小行车间隔由现在的4分钟提高到3分钟,运输能力提高33%。完成长兴岛铁路二期工程征地动迁工作。

  8.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的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新建5条公交专用道(高尔基路的星辰街至中山路、解放路的八一路至中山路双向、东联路桥下的香周路至中华路、黄河路的马栏广场至更新街、香周路的西南路至香炉礁桥),新增公交专用道23.8公里。对中山路、brt等现有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交通监控设施进行完善。远期规划建设5条公交专用道(西南路的香周路至五一路,长春路的八一路至东北路,五四路的北京街至太原街,东方路的金三角桥至甘井子路,长江路、鲁迅路有轨电车道)。

  9.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优化整合公交线网,延伸、延时公交线路7条,根据《大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公交线网布局,进一步增加主城区西部和北部地区公交线路密度,改善柳树、甘北路等新建城区市民的出行条件。

  10.加快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完成河口、大连北站、马栏广场、华林工业团地等4个公交枢纽站的前期工作。做好庙岭、大山村、泉水、泡崖八区、梭鱼湾、明珠路等6个公交停车场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改造金家街公交车场,建设泉水经济适用房小区公交回车场,增设兴工街至张前北路brt快速公交线路香工街车站。更新公交车辆400台,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四)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11.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对推动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体系进行专题研究,推行分年级、分时段上下学,逐步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规范合乘,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12.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直播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常识教育和综合整治活动宣传,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理解和支持执法部门的整治工作。向全市手机用户群发交通安全宣传短信。为初次申领驾驶证和营运证的驾驶人增设文明驾驶公德课。通过发放张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广告媒体宣传、上门教育走访、组织专项宣传和文明交通劝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针对性强、教育面广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无车日”和“城市公共交通周”活动,推崇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3.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4.科学合理调控机动车保有量增量。2011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严格控制对执法执勤用车的审批。控制并严格执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继续严格执行限制外埠旧机动车转入我市的强制性措施。开展机动车总量控制措施调研,为推行机动车号牌登记限制措施做好准备。

  15.制定、完善并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在市区主要拥堵路段早晚高峰时段实行合理的限行措施,必要时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实施按车型、单双号、尾字号、号牌注册地和不同时段的限行措施。按尾气排放标准制定和实施分区域、分路段的限行措施,制定并出台《大连市高污染车辆限行工作实施方案》。

  16.采用经济杠杆调控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对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停车服务单位,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中心区高于其他区”的差别化收费原则,调整机动车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研究制定轻轨、地铁站周边停车场(库)换乘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低于其他公共停车场(库)收费。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水平。
17.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以全面提高对路网运行的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运行协调指挥和管理系统。在过去3年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完善公交智能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公共交通资源的统一调配与合理安排,大幅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尽快启动交警指挥控制中心大楼建设,建立和完善交警指挥控制中心智能化系统,实现交通管理和交警勤务指挥的智能化、信息化、可视化、扁平化,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指挥控制。

  18.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级,确保交通安全。新增交通标线17万平方米,旧交通标线维护19万平方米;新增小型交通标志1950面、大型交通标志50面;新增隔离护栏4万延长米;新建信号灯(含闯红灯拍照装置)100处;新建交通视频监控设备60处,补足原有信号灯配套的闯红灯拍照设备150套;新建交通信息采集设备100套、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33块。在新建改建道路时,将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工程预算,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需要,在工程预算中增列工程建设过程中交通疏导、交通组织措施费。按标准更新和完善道路的交通管理设施,逐年提高保养和维护费用。

  19.科学组织城市道路交通。调整交通信号配时,优化“绿波”控制;建设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实现交通流的自动监测和合理引导;在潮汐交通流明显的疏港路、中南路、五一路设置可变车道,提高道路利用率;合理增设单行道,在主干道推行“禁左”措施,减少交通流冲突点。将全市公交专用道(brt除外)设置为时段性专用,即仅在早高峰(6:30-9:00)和晚高峰(16:30-19:00)时段,用于公交专用,同时允许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法定的特种车辆通行,在其他交通平峰时段,允许各种社会车辆通行,以充分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有效发挥公交专用道的应急功能。在新建高铁火车站、地铁枢纽站周边合理选址,开展大连汽车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市危险品运输车辆、集装箱车辆、租赁客车、散流体运输车辆统一加装gps,加强行停车智能监控管理。积极推动《大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全面实施,理顺和细化工作流程,年内增设1-2处快速处理理赔中心,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率(含及时撤离现场的)达到85%以上,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推广由执勤民警直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对未依法自行撤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责令撤离,对拒不撤离事故现场,予以强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

  20.加大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警力勤务模式,充实执勤力量,提升警务快速反应能力。将对“绿灯跟进”等12种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逐步增设禁停标志,规范占道停车泊位,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按照先路内、后路外原则,重点纠正和查处中山路等81条主干道路及与其相连的次干路,以及机关、口岸、医院、广场、商务区、学校、旅游景区、公交站点、公交枢纽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占用行车道、占用港湾公交站点、占用路口渠化隔离带、在交叉路口人行步道内违法停车妨碍行车安全视距和中山路、人民路上占用人行步道等违法停车情形。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建立高密度的巡查机制,分期分批、逐条路街、逐个区域进行治理,做到治理一处、规范一处,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常态化。8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乱停乱放整治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其他路街、区域整治工作。重点区域包括:人民路、中山路、迎宾路、山峦街、中南路、朝阳街、春德街、五五路、南山路、七七街、解放路、五惠路、鲁迅路、长江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五一路、黄河路、联合路、万岁街、白山路、会展路、西南路、西北路、迎客路、千山路、山东路等28条路街,二七广场、三八广场、中山广场、友好广场、五一广场等5个广场周边,市委、市政府、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医附属第一医院、中心医院、房地产交易市场等8个场所,二十四中、二中、九中、十二中、四十八中、辽师附中、水仙小学、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等8所学校,老虎滩公园、付家庄公园、星海广场等3个旅游景区,友谊商城、时代广场、青泥洼桥商圈、胜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西安路商圈、东特沃尔玛超市等7个商业区,香格里拉大饭店、富丽华大酒店、新世界酒店、凯宾斯基酒店、远洋洲际酒店、日航饭店、香洲花园酒店等7个涉外酒店。
加强对盗窃、毁坏道路交通设施和道路井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建设工地占道的监管,制止擅自挖掘道路和占道施工的行为,杜绝除紧急抢修外的早晚交通高峰期占道施工,完成在建项目占道的清理和规范。着力纠正和惩治营运车辆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无证“黑车”、套牌经营和固定线路经营等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治理,对机场、火车站、码头实施全天候监管,重点整治站北广场等区域的营运秩序。完成对57处早夜市占道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整合执法职能,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控、严惩态势,确保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8%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行人守法率达到85%以上。

  21.加强停车秩序和经营管理。制定《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办法》,加强停车行业管理和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开始研究和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制定中心城区停车场(库)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对经批准配建的公建停车场(库)进行核查,对改变用途和闲置不用的进行清理,恢复停车功能。规范封闭小区内停车秩序管理,建立小区车主联系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车主按规范停车的宣传和教育。进行联合检查,对住宅小区内停车不规范,特别是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对相关小区限期整改。对私自圈占、施划的室外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停车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有效利用空间资源,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22.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动态发布交通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在出现大范围拥堵情况下启动预案。

  23.有效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实行公交地铁一体化管理。按照资产管理与运营管理相分离、实现地铁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组建大连地铁运营公司,有效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加快建立大连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

  24.进一步强化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职能。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大政办发 [2007] 39号)要求,充分发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统筹推进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等4个阶段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推进。

  25.将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年度制定实施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将交通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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