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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9 生效日期: 2011-06-09
发布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黔建人通[2011]286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在黔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院校、培训中心:

  

  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现对2011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建筑业(含施工、安装、机械化施工、建筑装饰、房地产、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企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资料员、物业管理员、园林绿化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全省建筑业(含施工、安装、机械化施工、建筑装饰、房地产、市政工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资料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建筑业中的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及低碳建筑解读》、《建设行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和防艾知识宣传等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防艾知识宣传等培训资料。

  

  园林绿化企业园林绿化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贵州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设计规范》、《工伤保险条例》和防艾知识宣传等培训资料。

  

  三、培训时间

  

  2011年6月开始至2011年10月底截止。每期培训班需全脱产学习三天,其中二天半授课,半天考核。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元/人,教材费据实收取。

  

  五、培训组织管理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承办,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贵州省公园绿地协会协办。《岗位证书》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委托省内具有建设类教育培训相关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省属建设类普通高等院校及高、中职院校和送培人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委托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实施。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印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及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六、培训教材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教材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建筑业中的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及低碳建筑解读》、《建设行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和防艾知识宣传等培训资料。需订教材的培训单位可与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订购,并在培训班开班前十五天将预订数报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
   联 系 人:陈老师、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5360340、5360108、5360339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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