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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3 生效日期: 2011-06-03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1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实施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三大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相结合道路的有效途径。为加快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境内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接包和发包并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将我省建成国内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到“十二五”规划末期,服务外包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实现从业人数30万人;服务外包出口额达到80亿美元,年均增速30%以上,占全省外贸出口的10%以上;培育至少10家员工超过1万人、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服务外包旗舰企业,将我省培育成东北亚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

  (二)发展重点。重点承接跨国公司内部的离岸外包业务,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著名培训中心和咨询公司落户辽宁。拓展服务外包领域和发展空间,加快向中高端服务外包市场转变,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研发设计外包、物流外包和金融后台服务外包,大力培育本土服务外包知名企业,提升我省服务外包的规模和质量。

  二、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

  (一)加快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提升现有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园区采取多元化的资本运作模式,拓宽资本运营渠道,引进世界著名的专业服务商,提高园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生态化”的原则,突出抓好现有的大连软件园、旅顺南路产业带、东大软件园、腾飞园区、天地软件园、大连金州新区与大连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专业园区、沈阳国际软件园、沈阳动漫产业城和沈阳软件出口基地等10个重点软件园建设,推进软件园的配套设施建设和主题概念招商,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园区,提升园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城市中各发展10个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以大连市为中心,带动丹东、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以沈阳市为中心,带动鞍山、抚顺、本溪、铁岭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大力开拓日韩、北美、欧洲服务外包市场,以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两大版块为支撑,把我省打造成东北亚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

  (二)优化服务外包产业布局。要做好服务外包产业的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以大连市、沈阳市为领军的软件服务外包产业的梯次发展格局。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各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认定工作。

  三、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快速发展

  (一)积极培育我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从事和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引导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加大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其做大做强。鼓励我省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或机构广泛开展合资合作。成立我省服务外包企业联合会,形成大型服务外包企业、产业集团和策略联盟,建立产业合作机制。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服务外包所需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扶持,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和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和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

  (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对服务外包企业品牌给予保护,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国家和省扶持出口品牌的各项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会,大力开展国内外宣传和推介。鼓励外包企业建立境外接包网络,促进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我省服务外包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开办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直接承接外包订单。
四、加快引进与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一)积极引进服务外包急需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服务外包市场熟悉的外包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外包业务流程管理、与国内外客户进行直接业务沟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急需的本科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我省工作,不受城市落户指标限制,相关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其子女在落户地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就近入园、入学,如其家属暂时没有接收单位,其档案可交由调入地人才中心管理。

  

  (二)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各级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师资、实验设备、校内外实习基地等软硬件资源,在原有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基础上,开设服务外包领域的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把服务外包纳入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行高等院校教育、社会中介培训机构培训和企业自身培训相结合,形成高端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和大学生就业三位一体的服务外包培训体系。

  (三)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充分利用我省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满足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在原有5家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再新建10家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通过企业人才定制培训、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职业鉴定、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熟练掌握外语技能的各类实用型服务外包人才。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服务外包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体系。

  五、有效利用各类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一)省政府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所在地的市、县级政府要投入相应资金,用于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入驻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贴。省、市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对取得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辽宁省服务外包示范区认定的城市给予中央专项相关专项资金配套支持。鼓励和引导入驻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所在地政府批准,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示范区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出租,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积极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人才培训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要从不同角度优先支持服务外包项目,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凡并购符合支持条件的国外服务外包企业,省企业并购专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三)对纳入国家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省、市政府给予配套资助,加大对准备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外包企业新员工培训力度。经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后,实现在我省就业,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对象,每人一次性享受适当的定额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按照培训项目打捆拨付给承担培训工作的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所需经费由省、市共同负担。对经认定的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市政府每年给予适当补贴。

  (四)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特点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融资产品创新。建立适合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多种信用增级模式,鼓励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可转换债权等债权工具满足企业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积极推进发行服务外包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支持一批有实力、发展前景好、就业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投资力度。创新商业化保险产品,加快发展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设备、财产、技术及人身安全在内的一揽子保险。

  

  六、优化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放宽我省服务外包市场准入。服务外包企业符合有关企业登记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注册。对需要前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自主选择冠用省、市、县的企业名称。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需要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积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

  (二)服务外包产业享受已有相关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符合国家及省政府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条件,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等有关政策。

  (三)加强自主创新保护。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列入省专利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决服务外包企业遇到的专利法律纠纷。加大对专利、商标和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发挥各类中介组织作用。省、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形成产业联盟提供政策、环境和资金支持,形成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效应;积极拓展与国际、国内相关中介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推动服务外包业务拓展和产业辐射。

  (五)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并充分利用国家部委相关的公共资源,建设我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对服务外包产业的公共服务职能,稳步增加政府对服务外包产业的公共服务投入,切实为服务外包活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努力办好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简称软交会)。充分发挥软交会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软件行业唯一的国家级展会的优势,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加功能,扩大成交量,把软交会打造成世界知名的专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交易平台。

  (七)建立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最新统计标准,建立反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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