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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内设机构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01 生效日期: 2011-07-01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国测办发[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颁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的通知》(国办印函〔2011〕3号),经局领导批准,即日启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内设机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划财务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管理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等印章。原“国家测绘局”印章及内设机构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颁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的通知》(国办印函〔2011〕3号)(略)

  

  2.启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式样(略)

  

  3.启用内设机构印章式样(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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