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机关服务中心职责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9-10 生效日期: 1998-09-10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1998)外经贸办发第684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驻外贸易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122号),我部不再设立行政司,由机关服务中心(对外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行政事务管理局)承担我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驻外机构的行政后勤、基建等事务。现将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印发给你们。 
 
 
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对外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行政事务管理局) 
 
  一、负责部机关后勤服务及职工生活福利的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 
 
  二、负责部机关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建设、维护、使用的规划管理及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部机关交通。 
 
  三、负责局属京内外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及人事劳动工资、财务、业务工作的领导。 
 
  四、负责各特派员办事处固定资产及行政经费的管理。 
 
  五、负责根据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工勤人员轮换选派计划推荐人员并协助管理;负责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及国外招待所固定资产的购置、兴建、管理及其财务管理。 
 
  六、负责局属单位发展第三产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订有关办法。 
 
  七、负责办理部在京各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绿化、献血、礼品收缴、防震减灾、人防、红十字、艾滋病防治和部机关保卫等工作。 
 
  八、负责我部人口普查工作。 
 
  九、管理文印中心,负责外收发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