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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习落实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9-04 生效日期: 2011-09-04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实施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该规范对监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对操作规范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相关规定,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求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二、要求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三、要求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四、市区内,集中配送及中央厨房均由市食药监局统一管理。

  

  对上述工作,望各监管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市食药监局将择机组织专项检查。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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