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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男性健康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7 生效日期: 2011-10-17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人口办宣教函[201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11年10月28日是第十二个男性健康日。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工作安排,现将今年男性健康日主题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活动主题 

  

  今年男性健康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注男性健康, 创建幸福家庭”。 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男性健康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生活方式和工作环境的变化,以及来自家庭、经济等方面的压力,使很多男性在生理和心理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幸福。广泛开展男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男性获得健康科学知识、注重营造家庭幸福和谐,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

  

  (一)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要求,通过号召全社会参与,普及男性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理念,努力营造有利于男性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男性健康日这一平台,以“关注男性健康,创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广泛联合各部门、各团体精心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传播作用,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举办讲座、展览、沙龙、咨询、培训、网络调查、健康查体等活动;制作发放浅显易懂利于阅读传播的宣传产品。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

  

  (四)积极开拓宣传内容和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男性健康宣传。要结合不同职业特点开展男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男性健康问题突出的职业群体,如流动人口中的男性农民工群体,提供优质健康咨询和服务,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

  

  (五)请各地及时将有关开展“男性健康日”活动情况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刘哲峰

  

  电 话:(010) 62030597

  

  传 真:(010) 62030822

  

  电子邮箱:gjrkjswxjs@163.com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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