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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26 生效日期: 2011-10-26
发布部门: 太原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转型跨越发展,推动林业生态建设,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蓝天白云之城、青山绿水之城”、建设“一流的现代宜居城市”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城市生态承载能力、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解决我市缺林少绿、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不仅是我市当前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现代林业的紧迫任务,更是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我市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太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科学制定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推进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基本方针,科学制定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对标“森林重庆”,争创一流业绩,采取超常规举措,促进林业大发展。要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等方面切实体现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实现森林资源总量的大幅度增加,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业效益。力争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森林蓄积量达到570万立方米,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9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40万立方米,力争全部绿化宜林荒山,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

  

  三、合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分类指导、体现特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强化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机制,各级财政每年用于造林的投入应当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对承担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建设的国有林业单位,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交通、水务、环保、国土、煤炭等部门明确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的专项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核。林业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和落实各项林业扶持、优惠政策,形成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合力。

  

  四、大力扶持林业生态建设。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和个人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要加大金融扶持林业力度,增加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林业小额贷款。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要加大市、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向林业生态建设的倾斜力度,其中直接用于造林的资金要达到10%以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严格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企业要履行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要创新造林机制,积极探索造林直补的路子,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要建立林权流转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着力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扩大中幼龄林抚育试点,适时启动森林抚育经营。要进一步搞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加快造林更新步伐,构建山区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多功能生态保护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天然林保护条例》、《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以企兴林、以林促企的发展思路,统筹东西山绿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林地认养迈出实质性步伐,早日建成东西两山绿色屏障。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积极推广先进造林技术,大力发展乡土树种,提高成活率。要继续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林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林业产业的拉动作用,积极改造低产低效经济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生物能源林、经济生态兼用林。要按照积极保护和适度开发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经济效益较高的林业生态旅游项目,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效益。要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引导林农向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发展。要大力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加快修复植被遭到破坏的采矿区、山体边坡、河流湿地等生态系统。要加强管护,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使用林地制度。要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严查重处私自开山取石和私开小煤窑等不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六、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要充分发扬“右玉精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持之以恒地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狠抓下去。要尽快制定出台具有我市特色的碳汇造林办法,积极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碳汇造林,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要继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基地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尽责率。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林业生态建设。要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生态理念,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关心、关注林业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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