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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召开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会议精神和做好灾后重建、防疫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8 生效日期: 2003-07-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苏建函村[2003]375号

淮安、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市建设局:
  今年入梅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连降大到暴雨,淮河流域发生了1954年以来最大的洪水,里下河、洪泽湖周边发生了严重的内涝,造成了较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已倒塌房屋6.56万间,损坏房屋23万间。同时,灾后防疫任务繁重。为指导促进受灾地区做好水毁房屋和灾后防疫工作,经研究在金湖县召开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听取有关市、县(市)建设部门汇报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的情况,本次水毁房屋、基础设施损失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研究水毁房屋修建和灾后防疫工作。

  二、出席对象:淮安、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市建设局分管局长、村镇建设处(科)长、本市受灾最严重的县(市)建设局分管局长,具体县(市)由省辖市建设局确定并负责通知。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会议于2003年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上午开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金湖宾馆(金湖县建设路113号)。
  会议联系人:金湖县建设局应志俊,联系电话:0517-6805002、13305232496;省建设厅村镇处汪先良,联系电话:025-3316869。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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