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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煤矿较大以上及非法生产事故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2 生效日期: 2011-11-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310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但煤矿较大事故和非法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较大以上和非法生产事故通报如下:

  

  1月1日,奉节县已关闭矿井竹园镇石场湾煤矿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人,受伤2人。

  

  2月27日,涪陵区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小溪煤矿在掘进溜煤上山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人。

  

  5月19日,南川区水江镇双茂村旧屋基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伤1人。

  

  7月12日,奉节县已关闭矿井板桥沟煤矿非法生产,电煤钻电缆使用明接头失爆产生电火花,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

  

  7月16日,奉节县康乐镇三根煤矿矿井停电停风致使上山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冒险进入排放瓦斯导致窒息,死亡3人。

  

  8月20日,奉节县草堂镇竹坪村一非法采煤窝点采煤时碰撞坚硬硫铁矿石产生火花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

  

  10月2日,奉节县竹园镇高治村一非法采煤窝点未通风状态下工人进入收工具,碰撞产生火花,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

  

  10月12日,巫山县已关闭的被整合矿井龙王庙煤矿非法生产,上山作业时揭穿矿井采空区,发生水害事故,死亡3人。

  

  10月15日,石柱县老鹰堂煤矿采空区煤层自燃,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1名工人中毒,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扩大,死亡4人,受伤3人。

  

  10月17日,奉节县大树镇兰靛村一矿井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火花,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受伤3人。

  

  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存在打非治违不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瓦斯防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薄熙来书记、黄奇帆市长的重要指示和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奉节县煤矿安全生产实施挂牌重点整治的通知》(渝办发〔2011〕305号)要求,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干部的打非责任,切实将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入查找煤炭非法生产存在的根源,制定深挖根除的治本措施,落实关闭矿井“一对一”监管责任。要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按有关规定依法吊销证照、停供火工品、断电断水、炸毁填实井口、遣散人员,真正做到不留后患。

  

  三、进一步做好瓦斯通风管理工作。矿井及其采掘工作面要有健全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质量合格、运行可靠,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监测监控系统及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并按期调校。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领导井下带班制度,加强作业场所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四、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继续按照定项目、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的“五定”责任制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建章立制、整改升级、动态监管和激励约束等工作,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定期公示煤矿企业评估定级和升级情况,曝光落后、表彰先进。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煤矿要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不达标的煤矿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要把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水害威胁矿井和关闭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监察作为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和安全管理力度,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予以处理。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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