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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第五十九批获得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7 生效日期: 2011-11-07
发布部门: 深圳市律师协会
发布文号:
  

  各律师事务所: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第五十九批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广东聚平律师事务所、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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