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商务部2011年第76号《关于2012年度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第77号《关于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第78号《关于2012年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第79号《关于2012年铟、钼、锡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第80号《关于2012年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钨、锑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及申报程序的公告》已公布(详见商务部和江苏省商务厅网站)。现将我省铁合金、稀土、焦炭、铟、钼、锡、钨、锑、白银等商品出口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相关公告的资质标准做好申报材料与12月17日12:00前报市局外贸处初审。
二、商务部和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省厅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企业申报材料请按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要求装订成册,法人代表签字,一式三份,一份报商务部,一份报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一份省厅存档。
四、因资质核准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申报企业务必提供经办人的联系电话(手机和固话)、传真号码,方便商会和省厅及市局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增补材料和核实企业信息等工作。
联系人:孙楠 电话/传真:0516-83816040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