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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6 生效日期: 2011-12-26
发布部门: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科工贸信市场字[2011]390号
  各区经济促进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深食安办〔2011〕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

  

  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做好“两节”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针对市场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增多,主要农副产品供需平衡受到一定影响等问题,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建立粮油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临时预警应急机制,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和有关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分不同品种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临时预警应急预案。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要在所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下,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加强与粮油经销企业的联系,密切掌握企业库存及购销情况。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发布市场情况,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负有粮食、猪肉、食用油等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并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三、狠抓落实,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禽畜屠宰行业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春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禽畜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依法严肃查处。各区要采取各种措施,净化节假日市场,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四、建立节日期间专人值班制度

  

  元旦、春节期间,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企业必须制定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并于12月31日前将值班表反馈给我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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