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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05 生效日期: 2012-01-05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提质增效战略,深化我市公共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基层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技能,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现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探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体制

  

  深入调研,详细摸清我市基层防保体系资源配置情况及服务能力匹配情况,探索完善基层防保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新思路。加大对新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强化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疾病控制综合保障能力。

  

  二、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牵头制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开展重大公卫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社康中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导,探索项目经费分配机制,督促社康服务中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分级管理

  

  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市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探讨各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分级管理标准,促进市、区、街道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技术资源共享和能力互补。

  

  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对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开展调研,制定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培训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加强各专业年轻骨干培养,选拔素质高的骨干到先进国家或地区深造。加大社康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医师配置和培养力度,增强社康服务中心履行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五、全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推进建设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决策指挥系统,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建立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对现场处置数据进行实时采集、监测和传输。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对我市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

  

  六、加强科学研究

  

  加强科学研究及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对我市传染病防控现状进行调研和研究,掌握我市传染病防控现有资源和需求,形成我市传染病资源与配置建议。

  

  七、推进专业公卫机构与医院、社康服务中心一体化模式落实

  

  探索建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经费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社康服务中心三方联动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充分调动医院、社康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积极性,落实专业公卫机构与医院、社康服务中心一体化。

  

  八、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片区责任制

  

  总结大运会社康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保障成功经验,按照“划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全覆盖”的原则,以社康服务中心为基本单位,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发挥社康服务中心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九、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整体质量评估工作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整体质量评估方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根据2011年考核情况,调整考核指标,对指标进行界定,形成考核规范文本。

  

  附件:1、2012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2012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

  3、2012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4、2012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

   2012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完善体系、落实职责、提升效能”为原则,完善基层预防保健体系建设,落实社区健康中心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加快人才培养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促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探索基层预防保健体系改革新思路

  探索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力资源配备及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促进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公益性、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落实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

  完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康中心三者的公共卫生职责及其相互配合的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社康中心的公共卫生工作维持经费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疾控专业机构在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培训、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以网格化分片包干的形式,共同建立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切实将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三、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

  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规划,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社康中心等多层次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定期到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机构进修学习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社区公共卫生医师等不同的选拔、培训、考核机制,打造疾控服务精干团队。

  四、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

  继续加强对sars、人禽流感、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登革热、病毒性肝炎、狂犬病、鼠疫、霍乱、伤寒副伤寒、疟疾、出血热和流脑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预警灵敏度,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每年年底形成一份分析报告,及时根据疫情发展规律,制定综合干预措施,提前干预,努力降低发病率和疫情带来的影响。

  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普通手术室、洁净手术室的消毒监测和媒介生物监测。每季度报送一次监测情况,每年年底报送一份监测分析报告。

  继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制工作。积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商,积极救治艾滋病病人,努力提高治疗覆盖率,积极帮扶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进一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规范化管理,要求门诊量>200人和维持率>70%,在宝安区增设一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进一步推进福田区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

  五、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管理和规范接种,厘清职责,加强督导,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等工作,力争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制定深圳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流程及补偿办法。

  六、加强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继续做好“国家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深圳市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深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等项目工作,第一季度细化完成各项目2012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数量等内容,每季度报送一次监测情况,每年年底报送一份监测分析报告,规范预警、预报、处置流程,及时向有关部门及社会通报,完成情况列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

  七、加强实验室建设

  按照“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要按“突出能力,反映水平,国内一流”的方向迈进,指导和帮扶下级疾控机构;区级、街道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要按“基本项目能做,检测结果准确,反馈信息快速”的方向发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在某些领域或项目,建立自己的“拳头”产品,为全市某学科发展提供人才、装备等资源。

  要结合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发展方向,配备、贮备相关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学习先进的检验技术,推广适宜的检验技术。

  八、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

  利用深圳人口、地理、气象、交通、历年疫情数据、120系统等资料,推进疾控系统联合开展“传染病多维信息集成分析与传播风险预测技术”,以“传染病防治及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系统”为基础探索我市“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处置系统”,提高我市公共卫生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

  加强科学研究及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建立促进疾控机构与国际国内权威技术机构和院校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扩大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科研能力。

  

  附件2

   2012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快慢性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慢病管理责任,继续加强无烟环境创建,提倡全面健康生活方式,全力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管工作。

  一、推进全市慢性病服务网络建设

  推进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加快预防医学门诊重点由提供诊疗服务向健康管理和促进转变,实行专病专管。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基层的培训和督导。

  二、加强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以性病门诊为依托,继续开展性病咨询、健康教育、检测、诊治、随访、性伴通知服务等规范化服务流程,借助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实施通过防治性病预防控制艾滋病策略。落实预防与控制梅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梅毒预防控制规划基线调查及实施工作。到今年年底,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达到50%;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95%;在深圳接受产前保健服务及分娩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出生后在深居住婴儿1年随访率达到80%。一期和二期梅毒患者及rpr/trust检测初始滴度为1:8或以上隐性梅毒患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50%,在深常住的早期梅毒患者1年随访率达20%。
加强对综合医院皮肤科、神经科、体检科及社康中心全科医生的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的工作能力。到今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60%,首诊发现率达60-70%;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20%以内;麻风病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家属)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90%。

  进一步加强全球基金流动人口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加大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纳入力度,增加住院治疗比例。重点应对耐多药结核病、流动人口结核病及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三大挑战。到年底,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90%,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

  三、大力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以健康管理作为慢病防治管工作重要平台,整合资源,加强慢病机构与社区服务一体化建设。召开以健康管理为主题的慢病防治管一体化服务模式研讨会;探索逐步将慢病管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研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所需经费比例;推进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工作,扩大自我管理覆盖面。到今年年底前,全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23%;规范管理率65%,控制率50%。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10%,管理率35%。

  总结我市慢性传染病成功经验,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方面全面推广防治管服务模式。通过医院药物治疗、改善日常行为和生活习惯、社康中心管理等进行综合防治。社康中心做好病人登记、访视、管理及双向转诊工作。各慢病防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慢性病防治管工作,指导医院和社康服务中心开展慢病健康宣传教育和促进,病人访视及健康管理工作。

  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顺利开展。今年新创建6家以上示范点,积极开展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发和推广技术支持工具,组织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示范点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继续加强恶性肿瘤、脑卒中及伤害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肿瘤icd-o-3编码工作。

  巩固新增牙防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覆盖率,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牙防工作常态机制。

  四、加强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结合我市控烟立法工作,加强控烟网络建设,扩大控烟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减少二手烟暴露,落实控烟活动计划。巩固四大场所控烟成果,重点开展交通和机关行政大楼无烟环境创建工作,适时组织四大场所控烟效果暗访及评估工作。

  五、推进实验室建设

  加强实验室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工作。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实验室iso/iec 17025:2005质量体系建设和认可工作。加强性病、结核病规范化实验室建设与质量管理,组织实验室室间质评。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验室的病因学研究能力。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对结核病、梅毒等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治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核心业务,不断深化研究,探索适宜防治技术。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全市慢性病防治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各级慢病防治机构无缝连接,加强市-区-社区三级慢病工作联动。通过信息化提高我市慢病管理水平,提升我市慢病防治管服务层次。

  

  附件3

   2012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将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总结大运精神病人社区管治成功经验,落实社区责任制,继续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大型企业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工作。

  一、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探索重性精神病人管治全覆盖机制。开展“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落实对病人的治疗、康复、随访、监护服务措施,逐步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接轨。规范管理流程,完善管理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推进精神疾病医院--社区防治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积极主动式社区治疗个案管理(actt)工作。

  二、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

  启动深圳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工作,以掌握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全面分析精神专科与非专科机构、社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康复机构以及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利用,为研究和制定精神卫生有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加强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

  加强劳务工心理卫生工作,探索劳务工心理危机早期预防,预警、干预机制。扩大项目覆盖面,全市今年新增8家试点企业。继续在大型企业开展劳务工心理卫生工作,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积极与企业沟通,建立“企业-社康-区精防机构”联动工作机制,为企业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精神疾病防治指导和转诊服务。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在试点企业召开现场会,推动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项目顺利开展。

  四、加强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

  总结大运精神卫生保障成功经验,坚持落实社区责任制。加强社区精防医生培训力度。扩大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社康服务中心覆盖面,年底前至少将我市20%的社康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示范社康。组织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督导,在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康服务中心召开现场经验介绍会,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市社康服务中心推广。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干预项目。

  五、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以此为契机,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心理卫生工作氛围。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精神卫生工作联动机制。协调建立完善公安、民政、残联、城管、社区工作站等多部门参与的精神病人社会化管理。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卫生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建立专业人才队伍,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积极参与我市的心理卫生工作。

  六、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专业人员培训

  坚持“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培优辅差”原则,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500名精防医生。对新入岗或换岗的精防医生重点培训精神疾病防治基础知识;对有条件的专职人员、精防医生或全科医师组织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对开展项目人员重点进行项目技术培训,讲究培训策略,注重培训实效,提高专业素能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精神卫生社会宣传

  发挥“心理健康讲师团”职能作用,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开展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深圳市心理卫生周”宣传活动及媒体等宣传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卫生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市民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保健能力。

  

  附件4

   2012年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将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规范化管理,以健康促进标杆工程为抓手,继续做好控烟工作,加强健康素养监测,开展针对性干预,全面推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理念创新及模式创新。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扩展体系和网络平台

  加快健康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实施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和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操作指南,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规划统筹、培训督导、资源整合和技术支持,进一步理顺与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职责分工。以属地化管理和分级分类指导为原则,完善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探索利用计划生育服务平台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对医疗机构、社康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日常督导和指导。

  二、开展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创建

  以“123标杆工程”和“333标杆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创建工作。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干预,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工作交流,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标杆工程成本效益研究。

  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健康促进场所评价标准及细则,研究制定各类健康促进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创建的健康促进场所督查指导力度,开展抽查评估,确保健康场所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推进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心大使”预防艾滋病健康促进项目。加强横向联系,以各类项目工作带动健康场所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新意。

  大力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处方发布工作,开发健康教育处方网络系统;研发健康促进学校评估系统;深化健康社区建设,组织编写《深圳市民健康知识手册》,健康教育资料家庭拥有率达80%、健康教育干预活动覆盖率达80%、居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完善省级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健康促进企业中开展劳务工健康知识竞赛,健康促进企业的健康教育干预活动覆盖率达80%、企业员工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建立健全公务员健康促进组织与网络体系,扎实有序开展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三、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前期准备

  以健康社区建设为基础,推进健康城区建设,为健康城市创建打基础。学习国内外健康城市创建成功经验,组织参加国际健康城市市长论坛。组织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研讨,提出创建建议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创建健康城市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前期宣传工作。

  四、巩固控烟工作成果,推进无烟场所创建

  以巩固大运控烟工作成果为动力,推进全市各行业无烟场所创建工作,完善无烟场所创建标准,加大场所控烟督导及检查,开展无烟场所示范项目。

  继续做好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工作,继续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戒烟门诊,提升戒烟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丰富控烟工作措施。

  探索建立全市烟草使用情况监测系统,利用监测系统了解全市烟草使用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控烟干预工作。

  五、加大健康素养监测力度,实施健康教育干预措施

  完善健康素养监测方法和体系,建立健全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本底资料库。加大电话调查系统运作及维护,开展全市大规模健康素养调查工作;开发自我评估系统网络平台,完善评估指标系统。举办全市健康素养培训班,提高网络监测人员健康素养监测理论与技能水平。

  针对2011年市民健康素养监测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和重点对象进行干预,做好重点健康素养行为干预项目。建立与第三方运营商合作机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广大市民经常性传播健康素养知识,提供健康干预新方法;组织策划“世界卫生日”等健康相关主题活动日的活动,编写和制作宣传栏、小册子、折页、宣传画等材料,加大健康素养教育力度。加强重点健康素养行为干预;编制《深圳市卫生和市民健康状况报告》。

  六、丰富健康知识传播手段,提升传播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扩大健康教育的影响力;开展应急性健康教育知识传播;评估医院健康教育视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专题栏目的传播效果,了解受众的需求,在策划、选题、制作等方面深入研究,提升节目质量和健康传播效果,力争做出精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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