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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纪念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2-27 生效日期: 2012-02-27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文号: 沪水务[2012]144号
  各区县水务局(建交委)、市城投总公司、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供水和排水协会:

  

  2012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和上海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上海水务又好又快发展和牢固树立依法管水理念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和社会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2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water and food security)。我国纪念2012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上海市纪念第二十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活动座谈会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局宣传处、水资源处、水利处和办公室等共同组织实施。

  

  (二)举行“上海水务海洋发布”政务微博开通仪式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宣传处、科技处、防汛信息中心、水利处、供水处、排水处、堤防处、执法总队、水文总站等共同配合。

  

  (三)组织开展水务法制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牵头,相关区县水务执法部门等配合。

  

  (四)开展万名市民看排水、排水志愿服务社区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排水管理处牵头,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排水企业等配合。

  

  (五)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用水咨询等服务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管理处牵头,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供水企业等配合。

  

  (六)组织汛前防汛安全排查行动和爱堤护堤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从 3月22日开始,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牵头,局防安处和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七)开展水文知识进校园、水文测站展示宣传等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文总站牵头,局宣传处等配合。

  

  (八)开展排水项目送证上门、法规宣讲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牵头组织,局法规处、排水处、执法总队等配合。

  

  (九)开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至28日,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局受理中心、执法总队、各区县水务局等配合。

  

  各区县水务局和各涉水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把开展社会性的纪念活动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务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增进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的生动舞台,加强领导、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确保纪念活动质量。

  

  (二)周密部署、及时启动。针对纪念活动准备时间短等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发动,及时制定纪念活动计划,及时启动相关准备工作。要面向社会,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借助社会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扩大纪念活动声势,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纪念活动周期长、内容多、社会影响大。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尽快制定计划,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各参与单位要建言献策、出智出力,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组织实施。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小结和照片,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局宣传处。

  

  附件: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上海市水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 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2.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3.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 大兴水利,广惠民生

  

  5. 加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6. 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

  

  7. 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8. 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9. 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 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 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 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 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 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 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7. 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18. 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9. 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0. 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传承水文明

  

  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3.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4.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5. 贯彻执行《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26. 贯彻执行《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27. 贯彻执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28. 贯彻执行《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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