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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04 生效日期: 2012-05-04
发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淄教安字[2012]10号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减发〔2012〕1号)要求,为做好今年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关键是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主题,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通过组织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校园广播、板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

  二、密切结合教育实际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

  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积极为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供条件,推进活动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广泛组织和开展校园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当地灾害风险、灾害特点,组织开展以防火、防洪、防震为主要内容的疏散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从实战出发,紧密结合灾害发生的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全员参与,力求安全有序,通过演练检验本校(园)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提高师生应急处置校园灾害的能力。

  四、扎实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重点对校(园)舍、厕所、围墙、大门、排水设施以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检查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同时,结合5月份全市校园安全督查任务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幼儿园园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的查找问题,整改隐患,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在区县教育局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于5月底组织对全市校园“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宣传周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切实做到有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有安全保障,确保安全无事故。各区县要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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