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6 生效日期: 2003-04-26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03]3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调整海关关税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特别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和修订进出口税则税目、税号的方案;批准有关国家适用税则优惠税率的方案;审议上报国务院的重大关税政策和对外关税谈判方案;提出拟订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方针和原则,并对其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副主任:楼继伟(财政部副部长)
  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龚正(海关总署副署长)
  于广洲(商务部副部长)
  委员: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宗林(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李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齐景发(农业部副部长)
  崔俊慧(税务总局副局长)
  宋大涵(法制办副主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税政司司长朱振民兼任。
  今后,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员需作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审批。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