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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9 生效日期: 2008-02-19
发布部门: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大建安发[2008]24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冬期施工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度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建安发[2007]22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在企业自查自纠、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建委检查组于2007年11月26日至12月27日对全市冬期施工和停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在建项目共有389项,其中已停工314项,仍在施工的75项(预计在1月20日前后停工)。检查组对各区、市、县的在建和停工施工现场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建筑施工工地53个,在建22项,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停建工程31项,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61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2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冬期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对开展冬期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落实不力。有的工程没有制定冬期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冬期"五防"教育、检查整改和安全责任制度等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施工企业对重点部位的监管不到位,如模板支撑、脚手架拉接点设置、作业层防护、高处作业人员防护、临时用电线路等没有严格执行规范和标准。有的企业职工食堂、职工宿舍设置防火器材数量不足。人员紧急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职工宿舍卫生条件、用电线路、防寒设施达不到要求等。
(三)部分监理单位对冬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不力,不认真审核冬期施工方案和冬期安全技术措施,对冬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次数较少,下达整改通知书没有及时跟踪检查,未能按要求行使监理职责。
三、检查结果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按照《关于开展2007年度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建安发[2007]229号)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属地在建和停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安全管理较好的工程项目。
安全管理较好的工程项目是:大连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贝壳馆二期工程项目、上海大华建设集团承建的大华秀岭项目等。这些工程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市建委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方案和防火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排除,确保了冬期施工安全。
(二)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
安全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是: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土木工程公司承建的南北复兴里旧区改造(A2)项目、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北复兴里旧区改造(B3)项目等。这些工程的主要问题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能严格落实冬期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冬期施工"五防"宣教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辽建[2006]19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冬期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证冬期施工工程有序进行。落实好省建设厅对达不到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必须查封,限期整改。对已停工的项目要认真做好安全巡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成立冬期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共同组织落实冬期施工管理措施,做好在建项目职工暂舍防寒、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安全防护工作,夜间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同时,要切实做好停工工地复工前的检查工作,各项目部在节后复工前,应将施工现场检查情况上报区安监站,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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