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雪灾期间集贸市场设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8 生效日期: 2008-01-28
发布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市局:
连日来,我省各地普降大雪,严重影响集贸市场设施安全,个别集贸市场已出现垮塌现象,为确保集贸市场设施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把当前防雪抗灾,特别是把防止集贸市场积雪垮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防范应急方案和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迅速组织市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工商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所属集贸市场逐家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市场的棚顶、基脚、立柱、梁架、通道、电线等部位进行地毯式检查,对需要加固的要责成主办单位立即进行维修,并监督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市场垮塌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该关闭的要及时关闭,防止暴雪压塌市场顶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要认真做好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宣传解释工作,保持市场稳定有序。要组织人员及时清扫市场顶棚和场内积雪,做好防雪抗灾工作。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省局。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请各市于1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前一阶段集贸市场安全及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报省局市场处。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