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2 生效日期: 2008-02-22
发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步伐的重大部署,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从2008年起,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河道进行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总要求,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汛抗旱并举,治理保护并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科学规划,增加投入,综合推进,标本兼治,确保水库河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内重点河道和重要小型泄洪河道治理,全面提高河道防洪能力。
(三)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落实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大型水库除险加固由市里负责,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大型河道治理根据省统一安排,我市做好境内相应配合治理工作;跨县(市)、区河道由市里协调,相关县(市)、区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治理任务;各县(市)、区辖区内的河道治理由县(市)、区自行负责。
2.统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安全状况排查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对所辖水库及河道进行排查、鉴定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年规划和河道治理5年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治理加固计划。
3.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实施已经在国家和省级立项的大中型水库加固及河道治理项目,优先实施存在严重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构成直接威胁的"头顶库"和"串联库",优先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保护人口密集区、工矿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泄洪河道,以及穿越市、县边界的河道。
4.建管并重。在全面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河道治理的同时,不断深化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抓紧分类定性、定编、定岗,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
5.因地制宜。要正确处理好工程加固治理与防洪保安、社会稳定的关系,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兴利蓄水,科学确定加固治理方案。要因地制宜,对经论证加固价值不大的小型水库,按照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慎重采取报废或降等措施,做到有保有压、升降合理、销号有据。
二、创新思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资金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政府投入为主,市场融资为辅,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
(一)政府主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治理工程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比例分级负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以县(市)、区投入为主,市财政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徒骇河、德惠新河等大型河道治理按照省统一安排进行,市级对危桥(涵)、险闸及重点险工治理进行补助;小清河综合治理、腊山分洪工程(包括玉符河下游段)等重点工程,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资金筹措方案落实;其它河道治理由各县(市)、区负责,市里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加固治理任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治理工程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二)市场融资。在确保工程防洪安全、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行中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方式筹集水库加固资金,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和个人采用先加固治理后经营等方式投资水库加固和河道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利用信贷资金,与财政投入捆绑使用。
(三)发动群众。要充分调动水库所在地群众的积极性。对一村一库的小(2)型水库塘坝、小型泄洪河道,要在落实政府投资补助、吸引社会资金的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用工和筹资办法,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同时,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摊派。
三、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基本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禁无证设计施工、转包倒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树立质量第一的宗旨,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创优质工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认真研究制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度汛计划和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严把工程验收关,按照国家有关规程对工程进行各阶段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强化资金和财务管理,搞好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
加强水库、河道安全管理工作,科学界定水库与河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确保工程规范管理、安全运行、良性发展。强化水库、河道工程巡查工作,加大河道采砂(采矿)和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及时组织河道清障,妥善调处水事纠纷,严肃查处非法侵占、围堵河道等违法行为,确保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要与落实防汛责任制统一起来,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协调工程实施。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辖区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改部门要加快立项审批步伐,及时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和监督管理,制定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人事部门要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水利部门要科学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技术审查与方案论证,指导、组织、监督工程实施,并组织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制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好工程建设用地,配合做好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农业、林业、交通、公安、电力、电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水库除险加固与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实行重点督查和跟踪督导,并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加固和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加固任务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对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惩处。
附件:济南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济南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贾正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 孟庆斌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孟繁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 李大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 徐卫民 (市人事局副局长)
. 丛支水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吕 杰 (市规划局副局长)
. 张云远 (市交通局副局长)
. 张体伦 (市水利局副局长)
. 刘连儒 (市农业局副局长)
. 刘仁法 (市林业局副局长)
. 毕永晔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孟庆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