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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当前种子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5 生效日期: 2008-02-25
发布部门: 湖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县农业局:
今年1月份以来,我省出现了长时间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农业生产受灾较重。目前,全省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全力开展抗灾减灾和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加强当前的种子管理工作是恢复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种子种苗的协调供应
此次雪灾,造成我省受灾农作物范围广、面积大,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种子的品种多、种量大。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种子种苗的协调供应工作。一方面,要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和种子市场调研,核准需要救灾补种的面积,摸清当地种子企业、种子经销商的备种情况,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另一方面,对救灾补种有缺口的种子种苗,要指导当地种子企业或种子经销商,千方百计组织货源,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的种子种苗供应。
二、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
市场监管是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的最后防线,今年显得更为重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灾后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灾区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品种引导。各地在加大全省2008年春夏播主导品种公告工作力度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发布适宜当地救灾补种种子的品种指南,配以适用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种植。
二是加强质量监控。重点是要监控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量较大的蔬菜种子和果树、茶树种苗的质量,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对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能销售,并依法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的用种安全。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在灾后恢复生产期间,各地要确定专班,集中人员,对种子市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在做好日常种子市场监管的同时,督促种子企业做好经营档案的登记工作。对没有经营档案或不按要求登记的,要依法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防止出现灾后灾,切实维护灾区的农民利益。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种子价格,及时发布种子价格信息。如发现种子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及时控制种子价格过快上涨。
三、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种子管理是当前恢复生产重要的保障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局长要具体抓,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在灾后恢复生产期间要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市场检查到位,要按照《种子法》的要求,切实管好本辖区的种子市场,确保种子种苗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价格平稳,为恢复农业生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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