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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抗凝冻保民生工作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31 生效日期: 2008-01-31
发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元月29日,我省遵义市发生一起因大客车失控高坠,造成死亡25人、伤14人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加倍警惕,要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当前,我市万众一心,奋力拼搏抗凝冻,竭尽全力保民生的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遵义市遵义县"1・29"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精神,切实加强抗凝冻保民生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有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夺取我市抗凝冻、保民生、保安全工作的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行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抗灾救灾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是保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抗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落实抗凝冻保民生、保安全的两项职责,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在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强调安全生产,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避免因凝冻引发重大事故灾难与抗凝冻、保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保民生、保安全两不误,双落实。
二、强化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在抗凝冻保民生中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抗凝冻、保民生各项工作中,要落实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各项规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切不可忽视安全生产,更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越是工作任务高度紧张、繁忙的时候,越要倍加警觉,严防死守,把安全措施想细、想全、想深,狠抓落实到位。特别要严防在各类事故抢险中再次发生事故,加重事故损失。
(一)道路保畅要确保安全。在凝冻灾害期间,公安部门要根据气候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时组织车辆通行。采取警车开道、重车压冰、撒沙防滑、低速行驶、货车和小型车先行、客车最后行驶等安全措施。要特别加强对大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及大货车的安全检查,督促配置防滑链等安全措施,并保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状态。要教育司乘人员在没有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冒险行驶,坚决杜绝超负荷、超能力运营等违法行为。在雨雪凝冻没有完全缓解期间,客运车辆夜间不得运行,严防因冰冻路滑、疲劳驾驶、视线不良造成事故。养护部门要立即动员和组织力量上路,对陡坡、急弯、狭窄路段(点)的冰雪进行及时清除。在除冰现场,要组织人员对除冰人员和车辆通行进行协调、指挥。高速高等级公路要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规定,严禁超速、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在煤炭生产中既要保电煤,更要重安全。特别要预防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而加剧煤炭生产和供应的被动局面。要督促落实"四人驻矿"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冒险、违法生产。要督促煤矿落实防瓦斯、防冒顶、防火灾、防机械事故的措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要保持灵敏、有效,及时监测监控;矿长、瓦检员、安全员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要保持电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状态,严防跑车、触电等事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帮助和指导煤炭企业多产煤炭。
(三)电力线路抢修要完善现场安全措施。在保证抢修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修。抢修现场,要有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保险装备进行检查。严防电塔倒塌、电缆线断开、高坠及搬运装备器材中的伤亡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特别是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狠抓现场管理,着力防滑、防高坠及防塔吊、吊车倒塌及其他机械、电气、火灾事故。
(五)使用自备电源的单位中要真正做好电源线路安全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确保配电、用电安全。同时,要加强汽油、柴油发电设备及油料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发生。
(六)使用大棚、室外临时设施的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除雪、除冰,减轻负荷,防止因积雪过多造成坍塌事故。
(七)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要加强检查和监管,切实落实防火灾、防爆炸事故的相关措施。
(八)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着力防范火灾。要重点对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网吧、歌舞厅、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点单位的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线电器是否良好、安全,消防器材是否配齐、有效及应急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法规或存在隐患的情况要责令立即整改;凡不能保障安全的场所、设施、设备要责令停止营业或停止使用。农村要加强对村寨消防宣传和消防管理,严防因熏制腊肉、取暖不慎等引发火灾,特别要狠抓防范"火烧连营"等重特大火灾措施的落实。
各行业、各单位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都要根据自身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居民(村民)生活用电、用气、用火及防止火灾、中毒等安全管理,落实预防措施,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做好雨雪凝冻期间24小时的安全应急值班。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运输企业都必须实行应急值守制度,领导要亲自值班,确保人员、责任到位。要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告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凡发生事故,都要严格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在抗凝冻、保民生、保安全中失职、渎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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