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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2 生效日期: 2003-12-02
发布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穗府办[2003][6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紧推进与落实好。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按照10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将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部门分工安排报告如下: 
  一、全民安居工程(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建委、国土房管局负责) 
  (一)搞好危房改造。 
  根据市政府《印发广州市改造危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03〕50号)精神,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广州市改造危房工程项目任务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协调,区负责具体实施,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对2002年底在册的18.8万平方米危房(相对集中分布的有21万平方米,分散分布的有16.7万平方米)实行改造。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各区都成立了区危改造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危房改造,对区属私房危房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各区房管部门一直坚持对辖区内的公房进行管理,对一部分在册的私房进行定期的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危房时,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对私房危房住户,利用目前市危房改所、市土地开发中心提供的房源进行安置,并按照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实施异地房屋补偿。 
  (二)妥善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 
  市政府从1986年起就实施解困、安居、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1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从1986年至今,全市共筹集约36万个住宅单元,其中市住建办兴建的五大小区累计售房(含解困户、安居户和经济适用住房)约2万套(约123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我市住房短缺时期群众的住房困难。目前,我市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现正着手解决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问题。 
  2建立廉租制度,解决“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1998年以来,共推出6期廉租房,解决了792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内将全部解决登记在册的2079户“双特困户”居住问题。 
  3金沙洲住宅区建设。金沙洲经过多年建设,已建成了金沙洲大桥、A1路、二号立交等交通主干道,交通以及市政配套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具备了大规模开发建设条件;金满花园和城西花园等房地产项目也已竣工。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已对金沙洲控规进行了修编,进一步加大对金沙洲地块的开发,将金沙洲定位调整为广佛都市圈中心的居住新城。 
  二、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市劳动社保局、市计委负责)。 
  一是加快经济增长,为安排劳动就业提供新增岗位;二是大力推动社区就业服务。一方面,鼓励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并从资助政策上扩大了资助范围和力度。另一方面,加强组织发动和指导,推动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帮助辖区内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今年1-9月,全市开发社区服务岗位5万个,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发布空缺岗位信息24?6万个次。全市从业人数比去年末增加了6?5万人。 
  (二)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市劳动社保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促进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大资助力度,重点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现行的“一三一”、岗位空缺信息、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扶持、社区就业等10项促进就业资助政策,增加服务型企业吸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的资助项目,并抓紧出台《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了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根据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为促进就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撑。今年市级财政加大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达114亿元,比去年新增了5300万元,各区也分别投入100一1000万元,全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共达167亿元。 
  (四)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一是坚持以技校教育为龙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单式”培训,建立起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培训促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市现已设置市、区两级公益性再就业培训机构14个,社会力量办的职业培训机构168家,形成了就业培训的社会网络。二是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规模,进一步实施“二八一”工程,在现有6所国家级重点技校、3所省级重点技校、5所省一类技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更多的示范性技工学校。三是进一步实施《广州市实施高级蓝领培训工程试行办法》,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模。四是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更多、更优质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中。 
  (五)加快就业和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劳动社保局负责)。按照“五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职能、统一工作规范)和“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加快建设街(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至今年9月,市属11个行政区已有119条街(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79%;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共有7个镇建立了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23%。 
  (六)开展帮扶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工作(市劳动社保局负责)。我市通过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务有序输出及开通“远程见工”系统,加大劳务扶贫工作力度。今年1-9月,共接收安置梅州、清远、百色等对口扶贫地区贫困劳动力4?63万人,力争在贫困地区实现每帮助1人就业就能使1户脱贫的目标。 
  (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计委、人事局负责)。 
  1做好调查研究,掌握高校毕业生资源和人才需求信息。200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达112万人,增幅为25?8%;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165万人(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各占50%左右),增幅超过30%。需求方面,市属单位需要高校毕业生约194万人,比2002年增长14.1%,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的需求占89.7%,预计到广州市就业的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将达12万人。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有些行业、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相对下降。 
  2加强就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服务平台。一是完善了广州市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建立了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信息平台。二是召开了2003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选”平台。三是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九大免费”服务项目:免费代办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免费推荐就业;免费登录上网;免费参加专场供需见面会;免费提供人才租赁职位;免费档案保管;免费转递档案;免费协助办理专生本、考研、出国留学、未婚证明、职称办理、公务员报考手续;免费提供能力测评服务。 
  3加强政策调整,建立“三个制度一个市场”。一是建立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人事、计划、劳动社保、教育、公安、财政、物价、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研制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政策和指导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是建立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三是筹建广州大学生就业市场。该市场的定位是专业化的人才市场,直接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等提供“一条龙”配套服务。 
  (八)存在的问题。 
  1就业形式依然比较严峻。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年末结转的失业人数未能相对减少,年均仍维持在9万多人的规模,而且沉淀下来的失业人员大多为就业困难群体。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中村”改制等,解决失业问题的压力仍然很大。 
  2就业服务体系尚需健全。我市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虽然起步较早,也有为数不少的街(镇)已经建立。但由于受到机构编制的制约,其编制、人员、经费等需进一步落实。 
  三、农民减负增收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 
  (一)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我市通过将原来“三统四筹”和征收农业特产税等改为只征收农业税和农业附加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其他费用;重新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和产量;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取得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完成了试点工作。改革试点结束后,全市农民总体减负73%,农村税费总额从税改前的27821万元下降到7591万元,农民人均负担从108元下降到29元。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颁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粤发〔2003〕10号,我市按照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在去年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农民总体减负幅度达到80%,农村税费总额下降到5699万元,农民人均负担下降到22元。通过这两个阶段的改革,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并从根本上遏制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规范和稳定了农村税费制度。 
  (二)支持农村新型专业协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市农业局负责)。 
  目前,我市已成立了广州岭南水果协会,现正积极筹备广州水产协会,并计划争取用1一2年的时间,通过组建或改组,形成花卉、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奶业、饲料等七大市级行业协会。并大力扶持区(县级市)、镇、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如番禺区的香蕉协会、增城市的畜牧、水产协会和增城市小楼镇的冬瓜协会等。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新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存在问题: 
  1在农民减负方面。 
  ①部分地区、职能部门职责落实不够,存在未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涉农收费公示栏没有按要求设立、收费项目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收费公示制不够规范等现象。 
  ②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镇统筹、村提留,取消了农业税附加,加上农村“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控制,农村的公共事业项目由于受困于镇、村资金短缺,难以开展实施,部分农村特别是一些纯农业的困难村,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得不到保障。 
  2在农民增收方面。 
  目前,我市农业劳动生产率、生产效益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都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仅仅靠发展农业生产来提高农民收益是有限的。农村富于劳动力转移成了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快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需要在这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四、教育扶贫工程(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负责)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扶贫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植力度,促进全地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市政府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更多地关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除了在资金上以“输血”模式予以支持外,还同步施以“造血”模式的支持,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育强区和师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办学模式,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给予有效的支持。同时,鼓励城区、特别是老城区与农村地区教育部门之间、学校之间结对帮扶,鼓励离退休干部、教师组成讲师团,帮助、带动农村地区学校管理、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加大对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1998年开始,市教育基金会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不仅对贫困家庭患危重病的学生给予经济援助,还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在读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学生统一发放课本费定额补助金。至2002年,仅市教育基金会发放的扶困助学资金就达2160万元,受惠的困难家庭学生达67138人,其中,2002年资助金额为363万元,资助人数为10416人。学校则按“一费制”标准,减免这些学生的书(学)、杂费,其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酌情减免学杂费。 
  五、济困助残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劳动社保局、民政局负责)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2年底,我市城乡居民累计有223万人得到救助,共发放低保金23亿元。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已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巩固城镇居民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对城镇低保工作重点将放在抓好城镇低保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低保配套政策上。 
  (二)推进城乡社会福利建设。 
  1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实现职工下岗与失业基本并轨。全市现有3855名企业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月均6万元的失业保险金和47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均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死角”。同时,为解决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市政府已筹集3000万元资金,用作资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着力构建“五道防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已建立起具有广州特色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齐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由企业在岗职工的最低工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退休人员的最低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互衔接的五道保障线,立体式、全方位地保障了广州市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此一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制定了广州市“城中村”改制农转居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方案,为“农转居”人员老有所养提供保障。根据省《失业保险条例》,我市正在拟订贯彻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 
  (四)存在问题。 
  农村低保数量大,当地财政资金不足,不少贫困落后地区的村、镇由于负担不起按比例分担的低保资金,没有将困难群众列入低保范围,造成困难群众生活没有得到基本的保障,无法尽快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六、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一)保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1加大力度规范对外来员工的管理。对外来员工采用就业登记制度,全程跟踪外来员工的流动情况,使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草拟了《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在制度上全面保护入穗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等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和协商。简化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加大查处执法力度,促使非公有制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 
  3规范不定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制度。对违反工时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国家、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抓紧修订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伤投诉处理办法,对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加大监察力度,按条例规定强制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对受伤后的外来工要求认定工伤的,加强与建委、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尽快调查取证,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和解决工伤赔偿问题,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4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严厉惩治非法中介。成立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通过规范制度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中介的滋生,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5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集中力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建立市、区、街、社区居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监督”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以及两级劳动仲裁机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今年1-9月,全市劳动仲裁部门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696件,案件涉及经济标的2261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做好外来员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外来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关系、公民道德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外来工的素质和维权意识。 
  七、全民安康工程 
  (一)加快实施农村“五通”(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计委、农业局负责)。 
  1成立了农村“五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计委、市建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规划局、市爱卫办、广州市电信分公司及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2通电情况。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按计划大力推进工作进程,行政村的通电工作已全面完成。 
  3通水情况。各区(县级市)政府做到加强通水的领导工作,并成立了行政村“通水”工作机构。到9月底全市未通水的374条行政村中,已完成通水任务63条,占16.9%,正在动工建设的有192条,占513%,即将动工的103条,占27.5%,正在设计的有16条,占4.3%。 
  4通电话情况。我市未通电话的行政村只有从化市的12条行政村,今年为解决这12条村的通电话问题,市电信局在从化市投入近600万元建设资金,增加了一批交换设备、传输动力设备、配套设备间和电缆,目前已完成了6条村的通电话工程,占50%,其他6条村将在12月份按时完成任务。 
  5通水泥路情况。我市未通水泥路的行政村,经核实只有增城市的393公里,目前已完成近287公里,占73%,其余的路基工程已全部完成,预计12月份可全面完工。 
  6通有线电视情况。我市未通有线电视的行政村有239条,主要分布在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目前各区(县级市)的进度是:白云区3条未通有线电视行政村已全部完成;花都区33条未通有线电视行政村已完成6条;从化市有31条未通有线电视的行政村,现已完成12条村;增城市有172条未通有线电视的行政村,现已完成15个镇(街)的管理交接工作,并经专家论证完成了村村通有线电视工程技术方案,土建工程、器材采购等也已完成招标工作。 
  (二)农村卫生医疗站建设(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农业局、卫生局负责)。市农业局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卫生医疗站房屋建设或改造,安排了100万元用于购置医疗设备,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网络。按照国家和省提出的有关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要求,设置村卫生站,做到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村范围内医治,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并让村医站承担起农村医疗保健职能。 
  (三)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生产、质量卫生安全责任制(王晓玲副市长分管,市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负责)。 
  一是建立市场商品准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制度,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实现市场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二是推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对在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除对经营者依法处罚外,还责令其对同一批次商品限期撤下货架,退出市场。三是建立商品进出货索证索票制度、明码标价制度、经营主体退场制度和市场信用公示制度。四是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广告的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规范使用标识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继续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卫生局负责)。 
  广州市目前有18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42个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7个是社区卫生服务站。从现在起到2005年,计划再新建7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广州基本形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五)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卫生局负责)。 
  全市73个镇有60%的镇开办了合作医疗,有35?79%的村办起了农村合作医疗,有29?61%的农民参加了集体兴办的合作医疗,不同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合作医疗开展范围及覆盖程度也有所不同。 
  (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卫生局负责)。 
  1制定《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2003一2004年广州市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与应急反应信息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治队伍。 
  4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5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新的市传染病医院,设置床位800张。 
  (七)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逐步建立本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去年末增加了324万人,力争到年底达150万人。 
  (八)存在的问题。 
  1把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我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主要政策之一。经专家预算,广州市完成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补助经费为每人20元(按服务人口计)。最近,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已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县级市按每人10元安排本地区的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并要求各区、县级市政府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但尚未得到完全落实,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2目前,除广州市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外,区(县级市)主管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尚经继续落实。 
  八、治污保洁工程 
  (一)碧水工程的情况(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建委、市政园林局负责)。 
  目前广州市老八区污水处理能力为58万吨/日(包括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一、二期工程的33万吨/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3万吨/日,猎德污水处理系统首期工程22万吨/日)。在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万吨/日(即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22万吨/日,西朗污水处理系统20万吨/日,沥滘污水处理系统首期工程20万吨/日,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22万吨/日)。四大污水处理系统已于去年底和今年初陆续开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珠江水质正在发生变化。按计划年底可以完成截污工程,明年开始运转。 
  另外还有四大污水处理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包括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四大污水分区管网改造工程、白云区北部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等,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预计将于今年底和明年陆续开工建设,2005年底或2006年初建成。 
  综合整治市内河涌。对司马涌、石井河等33条主要河涌和荔湾湖、流花湖等4个人工湖分批、分阶段进行综合整治,截污、整治堤岸、绿化美化。2003年,完成石井河、卫生河等河涌的截污和堤岸整治;2004年,完成荔湾湖、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等人工湖的截污和堤岸整治;2005年,基本完成33条重点河涌的截污和整治。2006年基本完成市区主要河涌的截污和堤岸整治工作。 
  (二)蓝天工程的情况(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环保局负责)。 
  1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去年,我市已在荔湾区开展了油烟治理工作的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力度还不够,必须按照环保管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所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均应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饮食服务单位的油烟治理设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局已从7月21日开始,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查全市的情况,制定解决饮食业油烟扰民的实施工作计划,并在摸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治。近日对前期三个月整治的情况进行总结,已经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从管理规定、技术手段、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 
  2全面提高机动车污染整治水平。我市机动车拥有量增长速度很快,2002年已达到了160万辆左右。我市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积极采取了防治并举的措施,加强了机动车道路执法检查和公交站场的抽检工作,加强了机动车年度审验和新车排气检测的监督管理,理顺机动车排气检测委托等工作。2003年底以前,完成制定公交、出租、营运车辆环保准入管理办法,促进企业使用高性能、大马力、低排放机动车。要求企业新购置的车辆应选用国产达到“欧洲Ⅱ”后“欧洲Ⅲ”排放标准的车型,推广使用含硫低于0?05%的低硫柴油。2004年9月1日起,对未列入《广州市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车型目录》的新车、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排放合格的特殊车辆,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发牌证。全市车用柴油加油站全部供应含硫低于0.05%的低硫柴油。全面解决公交车排放黑烟、刹车、报站器噪声的污染问题。同时对我市的公交进行使用清洁能源的更新和改造。2003年试点期对258台公交车和700台出租车进行LPG(液化石油气)单燃料的试点;2004年推广期对2570台公交车和3000台出租车进行LPG单燃料推广;2005年全面达标期,对4000台公交车和8000台出租车推进LPG单燃料。2005年底,公交、出租车基本全面实现使用LPG单燃料。为满足我市LPG公交、出租车用气的要求,计划在2005年建立气站52座,其中2003年,确保15座,力争20座气站建成;2004年完成20座气站建设;2005年完成剩余气站建设,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气站建设进行调整。 
  3抓好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小企业和落后工艺,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禁止新建单机容量135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关闭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常规燃煤燃油发电机组。以黄埔发电厂等65家废气排放大户脱硫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工业脱硫、降氮和节能降耗的工作,使200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1万吨,比2002年削减1万吨,力保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4年排放量降到19万吨,比2002年削减3万吨,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2005年排放量控制在15万吨以下,比2002年削减7万吨,浓度继续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近期黄埔电厂已经投入17亿元,启动脱硫工作。 
  4强化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和散体物料运输、余泥渣土泄漏的监管;增加道理喷洒和冲洗频次,实行道路清扫湿法作业,并科学确定最佳清扫道路的时间。 
  (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建委、市计委、市环卫局、市环保局负责)。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目前广州在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近13亿元人民币。其中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业已竣工,目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和部分设备招标采购工作,预计明年可以投入运营。未来一两年内广州市总计约6000吨/日的生活垃圾将主要集中在这两个地方进行处理。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筹建李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吨/日和2000吨/日,总投资近15亿元人民币。有关前期工作已经展开,将于明年或后年陆续开工建设。 
  2筹建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是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是为广州市危险废物提供收集、运输、调配、储存、回收利用和最终安全填埋处置的全过程综合性服务设施,已被列为广东省“十大工程”中的重点环保工程之一。其建设内容包括废物交换调配中心、物化处理车间(年处理能力4千吨)、稳定化/固化车间(年处理能力2万吨)、安全填埋场(一期库容15万立方米)以及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每年可接受、处理废物4?5万吨。初步定址于白云区良田镇良田村,有关征地工作已经着手准备。 
  3搞好粪便处理工作。目前,我市仅有的白沙河粪便处理厂日处理300吨的粪便,每天承担600-700吨粪便经隔渣处理后用管道将污水输送到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终处理。随着我市污水处理量的不断增加,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因原设计处理工艺的限制,处理能力已超负荷,难承担再增处理量。为尽快解决我市粪便处理设施滞后的问题,根据《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和我市粪便处理的实际需要,按照合理布点、工艺先进、安全环保、科学经济、立足长远的原则,计划在黄埔区、番禺区地域各新建一座日处理500吨粪便的标准粪便处理厂。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各部门的协调当中。 
  (四)存在的问题。 
  1虽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二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2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不是单方面的事情,还存在一个跨区域的行政协调问题。 
  九、农村饮水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计委、农业局、爱卫办负责) 
  (一)层层落实农村通水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签订了农村通水责任状,各区、县级市政府又分别与属下的有关部门和镇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农村通水工作事事有人管,村村有落实。 
  (二)落实建设资金。实现我市农村全面通水预计需投入资金75006.6万元,其中今年行政村通水投入31698万元,2004-2007年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投入43308.6万元。市政府计划安排补助资金9316.55万元,其中今年行政村通水安排3510万元(已全部下达),2004-2007年100人以上自然村安排5806.55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区(县级市)、镇财政和村集体筹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目前尚未通水的地方均是比较偏远和贫穷的地区,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对农村通水工程尚存在一定的偏见,一是觉得此举是供水部门为了多收钱,二是怕交不起水费,三是习惯了使用单家独户的井水,不愿意改变。这给农村通水工作增加了难度。 
  2农村通水的资金严重不足。目前广州市的农村通水工程投资主要靠镇以上各级政府安排资金,村一级的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应负担的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这给各级政府财政造成不小的压力。 
  十、城乡防灾减灾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 
  (一)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市水利局、计委负责)。目前,广州市初步建立了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具备了防御中等洪水、风暴潮灾害的能力。北江大堤的防洪能力接近100年一遇;广州市主城区珠江河段部分堤防达到200年一遇,其余堤防一般为5~10年一遇;白云区珠江河段堤防的防洪能力为5~20年一遇;流溪河、增江干流堤防的防洪能力一般约为20年一遇;番禺区江河堤防的防洪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番禺区海堤的防风暴潮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可抗御10级台风。广州市4.23万公顷农田达到10年一遇除涝标准,占原有易涝面积(5.74万公顷)的7362%。 
  (二)加快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市水利局、计委负责)。目前,全市共建成蓄水工程1322宗(其中大型水库1宗,中型水库15宗),总库容1116亿立方米,总有效灌溉面积3235万公顷。水闸916宗(其中大型水闸7宗,中型水闸60宗),一般情况下,可满足正常的排灌需要。机电排灌站10316宗,总装机15?15万千瓦;形成以电排为主,闸泵结合的治涝局面。江海堤围325宗1832千米(其中万人以上堤围30宗881千米),捍卫耕地面积9?893万公顷,人口44326万人。 
  (三)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市气象局负责)。针对我市目前天气气候探测基础设施建设和台风、暴雨、寒潮等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能力相对滞后,气象保障服务和天气预警信号发布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需求的情况,广州市气象局组织专家迅速制定了《广州市天气气候综合探测系统》。针对广州地区水平能见度和垂直能见度均呈现出恶化的趋势,制定了加强对“广州大气灰霾”的研究计划。非工程措施方面,初步形成了防灾减灾管理、法规体系,进行了洪水保险的有益尝试;建成了230兆赫兹超短波数据传输系统和70兆赫兹常规对讲机通信系统,初步建成了市一级的三防实时信息动态监视以及其它各类三防信息的查询分析系统,实现了三防信息的网上发布、政府机构间的互访和进入国际互联网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未达设计标准,不能充分发挥设计功能,达标建设任务较重。二是广州市防洪除涝工程较薄弱,防洪除涝能力偏低,部分区市、乡镇所在地没有设防。三是三防指挥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工程管理尚待加强。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通知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广州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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