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3]38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进入7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了5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7人,受伤10人,为此,建设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特提,建办质电[2003]27号)。据统计,我省在7月份也发生了7起四级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8人,重伤1人,同样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7月6日,广州市发展中心大厦工程,一名工人在地下室外壁进行防水补救施工时,由于没按要求系安全带,不慎坠落身亡;
7月11日,河源市政协活动中心工程,一名架子工在9层楼面井字架往卸料平台卸料时,因井字架机械掣动失灵下坠,造成架子工坠落地面死亡;
7月12日,广州市信合大厦工程,一台汽车吊失稳倾覆,吊车吊臂将工地围墙、路灯砸倒,砸毁一辆小车,造成小车内1名司机死亡,吊车司机也同时受重伤;
7月13日凌晨,广州市夏港大道XG3标段工程,一名沥青运输车司机由于疲劳在出事地点睡觉,被一辆工地运货车压死;
7月16日,东莞市友德机械有限公司宿舍A栋工程,在6.5米深的天然基础基坑底进行清理工作时,由于边坡无支护,且挖出的淤泥推放在基坑边高达3米,导致基坑坍塌,2名工人躲避不及被埋致死;
7月16日,东莞莞城区金牛路10一11号立面整饰“穿衣戴帽”工程,一阵强风将临街外墙脚手脚吹倒,砸中一辆路上行驶的小型面包车,车内司机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23日,茂名市众和集团呈驰化工基地综合楼工程,在安装井字架过程中,井字架突然倒塌,1名工人随架体坠落至地面死亡。
以上所列事故表明,当前我省各地区、各单位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是严峻的,各地区(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质电[2003]27号内部明电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区(部门)迅速将此文转发至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并配合全国人大《建筑法》的执法检查,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部门)的建筑安全执法检查活动。
二、安全生产工作人命关天,管理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开会、转发文件上,重点要抓企业和基层的工作落实。各地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在各自责任的范围内做好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管理不力、意识薄弱、漏洞较多、责任不落实和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方和企业,一定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地区(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把本次检查与加强专项治理措施落实结事起来,要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明确检查目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抓实干,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各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处理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制度对每起事故及时上报、调查、结案,并做到举一反三,清查一起事故,震动一片工程,清除一批隐患。
五、请各地区(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汇总上报建设部。省建设厅将在下半年根据各地区(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