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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30 生效日期: 2003-07-30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3]38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进入7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了5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7人,受伤10人,为此,建设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特提,建办质电[2003]27号)。据统计,我省在7月份也发生了7起四级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8人,重伤1人,同样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7月6日,广州市发展中心大厦工程,一名工人在地下室外壁进行防水补救施工时,由于没按要求系安全带,不慎坠落身亡; 
  7月11日,河源市政协活动中心工程,一名架子工在9层楼面井字架往卸料平台卸料时,因井字架机械掣动失灵下坠,造成架子工坠落地面死亡; 
  7月12日,广州市信合大厦工程,一台汽车吊失稳倾覆,吊车吊臂将工地围墙、路灯砸倒,砸毁一辆小车,造成小车内1名司机死亡,吊车司机也同时受重伤; 
  7月13日凌晨,广州市夏港大道XG3标段工程,一名沥青运输车司机由于疲劳在出事地点睡觉,被一辆工地运货车压死; 
  7月16日,东莞市友德机械有限公司宿舍A栋工程,在6.5米深的天然基础基坑底进行清理工作时,由于边坡无支护,且挖出的淤泥推放在基坑边高达3米,导致基坑坍塌,2名工人躲避不及被埋致死; 
  7月16日,东莞莞城区金牛路10一11号立面整饰“穿衣戴帽”工程,一阵强风将临街外墙脚手脚吹倒,砸中一辆路上行驶的小型面包车,车内司机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23日,茂名市众和集团呈驰化工基地综合楼工程,在安装井字架过程中,井字架突然倒塌,1名工人随架体坠落至地面死亡。 
  以上所列事故表明,当前我省各地区、各单位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是严峻的,各地区(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质电[2003]27号内部明电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区(部门)迅速将此文转发至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并配合全国人大《建筑法》的执法检查,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部门)的建筑安全执法检查活动。 
  二、安全生产工作人命关天,管理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开会、转发文件上,重点要抓企业和基层的工作落实。各地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在各自责任的范围内做好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管理不力、意识薄弱、漏洞较多、责任不落实和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方和企业,一定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地区(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把本次检查与加强专项治理措施落实结事起来,要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明确检查目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抓实干,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各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处理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制度对每起事故及时上报、调查、结案,并做到举一反三,清查一起事故,震动一片工程,清除一批隐患。 
  五、请各地区(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汇总上报建设部。省建设厅将在下半年根据各地区(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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