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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公布县(市)、农话局用交换设备第一批优选推荐机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3-13 生效日期: 1992-03-13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
发布文号:
  为确保公用电话网质量和全程全网的通信畅通,我部于一九九一年对县(市)、农话局用交换设备进行了选型,现将第一批优选推荐机型公布如下: 
  一、HJD-V型,二线布控PAM制农话端局交换机; 
  二、HJD-15型,四线程控PAM制农话端局交换机; 
  三、STO-200型,全电子空分程控农话端局交换机; 
  四、HJD-33型,全电子空分程控农话端局交换机。 
  各优选机型的生产单位应切实保证产品质量,接到通知后,应向部电信总局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并作好接受电话交换机质量和生产监督检验机构的准备工作。今后各优选推荐机型的改进、发展和生产转让等必须按我部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凡转让、仿制或改进均应报部审批,否则将不予认可,更不受理进网许可证的申请。 
  现正在批量生产的非优选推荐机型(有关机型、生产单位等将另文通知),在一九九二年内可继续进入公用电话网使用。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无进网许可证的县(市)、农话局用交换设备一律不准再进入公用电话网使用。 
  有关单位可申请参加邮电部科技司组织的集中优化设计工作,以进一步统一机型和形成系列化产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规定,以促进农村电话通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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