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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委员会(91)财工字第158号“关于下达实行加速折旧的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规定,邮电通信企业的长途、市话程控交换机和长途、市话自动非程控交换机,在“八五”期间实行加速折旧的政策。即这些设备的折旧年限在规定的折旧年限的基础上,分别加速25%或15%。实行加速折旧后增提的折旧基金,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内免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速折旧的部分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率: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 分类年折旧率%
(一)长途报话机械设备
长途报话机械设备 8 12.13
长途程控交换机 6 16.17
长途自动非程控交换机 7 13.80
(二)市内电话机械设备
市内电话机械设备 9 10.78
市话程控交换机 7 13.86
市话自动非程控交换机 8 12.13
二、实行加速折旧后增提的折旧基金,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一级干线折旧上交部70%折旧基金部分免交“两金”的折旧额由部统一计算。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和国家给予的加速折旧政策,不得少提或多提折旧基金。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要真正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增提的折旧额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自行消化。邮电企业上述设备的大修理基金,仍按原来的大修理提存率提取,不得擅自提高。
四、(略)
五、加速折旧的政策,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