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技监局林函[2000]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度各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高阳等55个县(市)按照《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一年认真扎实的工作,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我局委托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验收,高阳等55个县(市)已基本达到《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市)验收办法》的要求。现决定授予“消灭无标生产县’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名单见附件)。
附件:1999年度获得“消灭无标生产县(市)”荣誉称号名单
2000年12月6日
附件:
1999年度获得“稍灭无标生产县(市)”荣誉称号名单
河北省:高阳县、张北县、武强县
山西省:平遥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牙克石市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抚顺县、瓦房店市
吉林省:磐石市、集安市
黑龙江省:肇源县、虎林市
上海市:普陀区
安徽省:霍山县、蒙城县
浙江省:温岭市、宁波市镇海区
山东省:平度市、曲阜市、禹城市
福建省:鲤城区、闽侯县
陕西省:洛川县、兴平市
甘肃省:酒泉市、华亭县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德令哈市
江西省:德兴市、万安县
河南省:高县、安阳县
湖北省:嘉鱼县、宜城市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区、益阳市、沅江市
广东省:澄海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岑溪市
海南省:澄迈县
四川省:达川市、冕宁县、沪县
重庆市:荣昌县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玉屏侗族自治县
云南省:建水县、文山县、师宗县、龙陵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吴忠市利通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乌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