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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4-07-13 生效日期: 1984-07-13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大连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报告》收悉。国务院同意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并赋予大连市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关于大连市实行计划单列问题,国家计委计综<1984>608号文已答复你省,请按此文办理。
  大连市是我国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充分发挥大连市的优势,进一步搞好大连市的开发和建设,对繁荣东北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大连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在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请大连市尽快制订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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