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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委关于2002年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9 生效日期: 2002-04-09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2]56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计委拟定的《2002年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施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九日 
 
 
2002年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计委对2002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要求和2002年2月27日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了加快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建设,经与自治区有关单位研究,拟定2002年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施工作方案。 
  一、广西农村电网“两政一同价”工作进展情况 
  (一)第一期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到2001年12月底止,全区累计完成投资63.05亿元,占我区第一期农网改造总投资69.64亿元的90.53%。完成改造配电台区56341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450.8万户;累计10千伏及以下工程竣工验收县(市、区)81个,全区第一期农网改造后用电覆盖率达56.64%。其中: 
  1.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总投资44.2752亿元,到2001年12月底止累计完成投资40.1亿元,占总投资的90.57%,竣工验收42个县(市、区)。 
  2.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总投资25.3648亿元,到2001年12月底止累计完成投资22.95亿元,占总投资的90.5%,竣工验收39个县(巾、区)。 
  (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全区计划进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乡镇电管站共1038个(不包括隆林各族自治县),到2001年12月底止已建立乡镇供电营业所的有969个(其中:电力代管的524个,水利负责的445个),余69个(电力代管的35个,水利负责的34个)。精减农村电工1.53万人。 
  (三)全区用电同价情况。 
  到2002年2月10日止,已批复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县(市、区)有54个,同价水平最低为 0.502元/千瓦时,最高为 0.572元/千瓦时,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 
  (四)农网改造初见成效。 
  1.用户端电压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供电可靠率在96%以上,农网高压综合线损率降到10%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2%以下; 
  2.农民到户电价平均降低约 0.25元/千瓦时,降幅30%以上; 
  3.农村电网结构得到优化,农村供电能力得到增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拉动市场需求,由于电价降低,供电质量提高,农户购置家用电器增多。 
  二、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 
  (一)第二期工程的主要要求。 
  根据国家计委2001年8月份召开的全国第四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和2002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期农网改造投资计划汇报会的要求。二期工程的主要要求是:第一,要确保今年完成全区85个县(市、区)及8个电力直供网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第二期工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务求到今年上半年完成国家已下达的计划。5月份开工第二批计划的项目;第二,要高质量、严要求,抓紧做好农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三,要完善农电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第四,要积极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努力降低农村电价水平。 
  (二)广西第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1.项目安排的原则。 
  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总体规划为按不同电压等级分层次,分年度、分步实施。在完成第一期农网改造工程的基础上,按各地、市、县电网规划的要求以及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需要进行分步建设,重点建设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及配电台区的改造,同时改造10千伏及以下农业排灌用电网络。 
  2.项目建设总投资方案。 
  国家初步核定我区第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总投资为40.26亿元。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39392公里,0.4千伏及以下线路111674公里,配电台区44515个,改造农户一户一表334.75万户。国家计委已安排下达给我区第二期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15亿元(其中广西电力有限公司8亿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7亿元),自治区计委已于2001年12月以桂计能源[2001]623号文将该投资计划安排下达到各地市县及各有关单位。 
  3.第一、二期农网改造后的预期目标。 
  (1)县级电网的供电能力大大增强。二期农网改造结束后,县级农村高压综合线损率可以降到10%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2%以下,用户端电压合格率可以达到90%及以上,220V电压偏差值将在+7%~-10%以内,380V电压偏差值将在+7%~-7%以内,10千伏电压偏差值将在+7%~-7%以内。 
  (2)提高农村的用电水平。第二期农网改造结束后,广西85个县(市、区)改造农户一户一表共785.55万户,涉及行政村12748个,受益人口达3456.64万人,占全区乡(镇)村人口总数的85.85%。县及县以下人均用电量由目前的250千瓦时,提高到400千瓦时,农民生活用电量由目前的36千瓦时提高到50千瓦时,县及县以下农业人口人均用电量由目前的132千瓦时提高到230千瓦时,改造后用电覆盖率达86%以上。 
  (3)大大降低农村电价。全区85县(市、区)范围内农村用电实现“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农网改造后的农村到户电价将降至约 0.55元/千瓦时,到户电价比改造前下降30%以上,大大减轻农民负担。 
  (4)排灌用电网的完善,将极大促进农业生产。各县排灌用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将大大提高排灌能力,增加电力排灌面积,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5)实现城乡同价。我区城乡同价的步骤为:先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然后逐步实现其他各类用电同价。先在各县(市)范围内城乡同价,然后逐步实现全区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具体时间安排为:2001年底至2002年4月底前,全区一期“两改”已完成的县(市)实现一县(市)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2002年底前,实现一县(市)范围内其他各类用电同价,2003年实现全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2002年2月10日为止,全区已有54个县(市、区)实现了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其余公正在审核之中。 
  4.第二期工程建设的实施措施。 
  按照国家计委2002年必须完成第二期农网改造投资计划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拟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要根据各自的实际,认真总结农网改造工作的经验,重新调整和布置工作计划,计划在2002年上半年完成第一期农网改造剩余工程量 6.59亿元(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4.1752亿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4148亿元)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因受资金到位的影响,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迟应在2002年8月份全部完成投资计划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2)按国家计委初步核定我区第二期农网改造投资40.26亿元(其中: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1.06亿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19.2亿元)的要求,抓紧做好第二期全部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在2002年3月份全面启动第二期第一批投资计划项目的建设,争取在2002年上半年完成第一批投资计划15亿元(其中:广西电力有限公司8亿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7亿元),争取在2002年5月初启动第二期第二批投资计划项目建设。 
  (3)要继续抓好建设项目责任制的落实,特别要落实建设全过程领导责任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计委、国家电力公司签订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自治区、地、市和两个承贷主体分别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坚持严格管理,重点是抓好工程质量和资金的使用以及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保2002年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第二期农网改造投资40.26亿元。 
  (4)要继续抓好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计划在2002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各县(市、区)第一期10千伏及以下已竣工项目决算和审计工作。35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计划在2002年第三季度全部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5)要加强2001年农网改造还贷资金的征收审计工作。由自治区审计厅牵头,财政、计划、物价、农行、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配合,组成审计工作组,先对我区26个项目单位进行审计调查,以促进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上缴。 
  (6)农网还贷期长达20年,还贷资金征收直接关系到农网改造的成败。为此,在原设在自治区计委的广西电力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广西农网还贷资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在自治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农网还贷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入库。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计委,成员单位有:自治区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农行广西分行、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7)加大县级电力体制改革的力度,尽快实现政企分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电管站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第一、继续抓好尚未改革到位的乡镇电管站的改革,计划2002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代管县乡镇电管的改革任务。 
  第二、继续做好县级供电企业政企分开,同时对县级供电体制进行深化改革。计划先抓部分供电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建立规范的县级(股份制)供电企业,选择贵港、武鸣等8个县级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2002年底完成试点改革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第三、用两年的时间,到2003年底基本完成全区的改革任务,实现一县一公司,县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的改革目标。 
  (8)加强农网改造的协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农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农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进度;自治区农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分析农网工作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的建设。同时,派员组成督查小组,检查各县农网改造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 
 
 
自治区计委 
200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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