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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3 生效日期: 2001-04-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府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地震局、计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0〕71号)精神,在城市建设中科学规划,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城市建设,做好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震害防御能力。多年来,我省各级建设、地震和计划部门在城市规划、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等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及时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选择提供可靠依据。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为此,应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地震综合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是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著名的郯庐大断裂和聊考、燕山渤海、南黄海等一系列地震活动构造带横跨我省,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历史上发生5级以上地震53次,7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1668年郯城8.5级地震是我国东部地区最大的一次地震,死亡5万多人,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国内外震害实例表明,许多沿活断层带上的建筑物在地震时遭到了十分严重的破坏,而离开活断层的建筑则相对安全的多。根据统计,我省约有2/3地级市,1/3县级市附近发育有活断层,对我省的城市建设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的探测等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十分必要。各级建设、地震和计划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城市地震综合防御基础性工作。 
  二、积极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普查工作? 
  各市要根据地震断层的分布情况,认真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力争在2010年前,全省市县基本完成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 
  1、探测和普查范围? 
  全省设市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城城市规划建成区用地范围内。? 
  2、内容? 
  探测和普查各类地震活动断层、获得断层的展布、倾向、倾角、破碎带宽度、发育历史、最新活动时代、运动性质、位移量、滑动速率、古地震事件等指标,并进行断层的地震危险性评价。? 
  3、成果? 
  包括探测报告,专题说明和断层分布图、城市区域地震构造图,综合地球化学和地球物理探测剖面图,城市钻孔资料(1:10000─1:5000地形图绘制)等。? 
  4、工作步骤? 
  按照搞好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十五”期间,先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和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其它城市逐步推开。? 
  5、组织承办? 
  该项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地震局和省计委负责组织,具体探测工作由地震部门牵头,建设、规划部门配合。探测单位应持有工程勘察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并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当地计划部门要搞好探测项目的计划编制和立项工作,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安排解决。? 
  6、审查、验收和备案? 
  提交的成果,由省建设厅、省地震局和省计委组织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建设厅、省地震局和省计委备案。所有成果,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选择的依据。? 
  三、加强建设项目的选址管理工作? 
  各市要根据地震活动断层的探测普查成果,认真对照检查已有的建设工程,尤其是供水、污水、供气、供热、交通、通讯、电力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因地震可能引发火灾、水灾、爆炸等次生灾害源工程,是否避开了地震活动断层。凡经对照检查未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加固或搬迁;其它工程也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加固处理。? 
  城市规划建设不得选择地震活动断层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凡是新建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在地震活动断层和隔离防护带上,同时,要根据地震活动的探测普查成果,划定明确的禁止建设用地范围界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防御地震灾害的纲领,也是该项工作的综合性、法规性文件。各市要加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对面广量大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将重点放在工程建设场地的工程地址勘察与地基处理上,提高工程的地基抗震稳定性,避免和减轻由于地震时沙土液化等造成地基失效引起的灾害。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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