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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9月23日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及国庆节前公开市场操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2 生效日期: 2003-09-22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考虑到国庆节现金集中投放的因素,为适应部分银行临时性流动性需要,保持货币市场利率的基本稳定,定于2003年9月23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逆回购操作,逆回购期限为7天,招标量为100亿元,采用数量招标,招标利率为2.60%,清算方式为'T+0'。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如应急投标,请将应急投标书传真至010-88086352。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有关事宜见《央行票据发行公告23号》。鉴于国庆节假因素,9月30日公开市场业务交易不再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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