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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编辑《200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总览》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8 生效日期: 2004-04-08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特函[200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业的发展,今年将继续做好编辑《200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总览》的工作。为此,需征集各省有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内容 
  (一)2003年各省工作总结、工作要点。 
  (二)省级人大、政府颁发的有关地方法规、规章。 
  (三)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锅检所、特检所负责人姓名、任免时间;机构设置全称;定编、定员情况;主管局长姓名。 
  (四)当年所发生重大事故案例。 
  (五)省级以上政府领导人题词、重要批示、参加的重大活动。 
  (六)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集体。 
  二、具体要求 
  (一)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应列表,当年变更情况要一并报送。监察机构、检验机构要分开列表。 
  (二)事故案例应附调查报告、照片。 
  (三)省级以上政府领导人题词、重要批示、参加的重大活动可用复印件、文字记载,并附照片。 
  (四)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集体要附先进事迹材料,并有表彰文件,宣传材料。 
  请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征集资料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郭奎建 
  联系电话:010—8226224282260190(传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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