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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4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4 生效日期: 2003-12-24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现将2004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元旦:2004年1月1日休市1天,1月2日恢复交易。 
  2.春节:2004年1月19日至1月28日休市8天,1月29日恢复交易。 
  3.“五一”:2004年5月1日至5月7日休市5天,5月10日恢复交易。 
  4.“十一”:200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休市5天,10月8日恢复交易。 
  法定假日照常休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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