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199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07 生效日期: 1999-09-07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西安市199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9月22日 
 
 
西安市199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市人民政府同省人民政府签订的199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和省计生委关于陕西省199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陕计生发[1999]36号),依照年初市委、市政府同各区县委、区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西安市1999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关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较为符合客观实际的考核指标和指标值。 
  (二)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区县不同的经济基础、工作基础、人口构成和社会发展水平,实行有区别的考核标准。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抽样调查数据与综合评估结果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数据来源及考核方法 
  本年度考核分为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评估两部分。定量考核部分以市上半年、年终抽样调查数据计分考核,定性评估是对数据以外的指标依据《调查评估标准》进行的评估,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最终确定综合考评结果。 
  三、定性评估 
  本年度考核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带队组成评估考核组赴各区县听取区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书面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一定面的基层单位,对该区县当年计划生育整体及重点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四、定量考核指标 
  (一)出生率(10分) 
  (二)计划生育率(20分) 
  (三)出生统计误差率(10分) 
  (四)创建综合服务区、乡镇个数(5分) 
  (五)“四无”示范村个数(5分) 
  (六)“四无”优秀村个数(5分) 
  (七)“四无”达标村个数(5分) 
  (八)经费落实情况(5分) 
  (九)乡统筹经费落实情况(5分) 
  (十)各级服务站人员到位率(5分) 
  (十一)扶贫户数(5分) 
  (十二)项目或实体(5分) 
  (十三)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15分) 
  (包括信息卡发卡率) 
  (十四)当年生育妇女措施落实及时率(总分中倒扣分) 
  (十五)合格乡镇服务站建成率(总分中倒扣分)(十四、十五项届省上增补的考核项目) 
  (十六)按市计生委[1999]47号文件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完成率(总分中倒扣分) 
  五、评分标准 
  按照年初签订的《西安市1999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 
  (一)出生率(10分) 
  完成市上下达的指标得满分,突破市上下达指标者,不予计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成出生统计误差率指标得10分,超出指标的一票否决。 
  (三)完成计生率任务得20分,每升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三城区每降低0.1个百分点,郊县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四)完成创建综合服务乡镇、街办和“四无”村任务得20分。各项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 
  (五)完成服务站人员配备任务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六)完成本级财政拨付计划生育经费到位和乡统筹经费按人均纯收入的0.3%到位的得10分。两项每各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七)完成帮扶任务得5分。每少一户扣0.1分。完成“三结合”任务得5分,每少一个扣2.5分。 
  (八)完成流动人口管理任务得15分。各级机构和人员任何一项未落实扣1分;末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扣5分;流动人口信息建库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九)按市计生委[1999]39号文件和[1999]47号增补的三项考核指标:当年生育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合格乡镇服务站建成率及计划生育合同书签订完成率的考核打分标准采取在前8项百分制总分中倒扣分的方法,完成任务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按规定标准扣除分数(具体标准另定)。 
  (十)对创建综合服务乡镇、街办的考核,采取评估组提前进点评估,数据部分随年终抽样调查一并进行的方法考核。 
  六、奖励与处罚 
  市上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评估,数据抽查最终确定各区县等级,由市委、市政府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奖励与处罚。具体奖励和处罚标准参见《西安市1999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考核时间 
  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标准时点为1999年9月30日24时,考核时限为1998年10月1日0时到1999年9月30日24时。市上考核区县的调查时间安排在10月中上旬,区县考核乡镇的时间自行安排。自查考核结果务于10月30日前报市计生委。 
  八、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登菊;副组长:杨森、董金仓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事局、计生委有关领导。 
 
 
西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