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国土资文[2001]68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局):
国土资源信息是“数字福建”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信息源改造是今年“数字福建”首批6个工程项目之一,为了贯彻、落实“数字福建”工作会议的精神,完成好国土资源专题信息源改造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基准地价成果的收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库成果的收集工作:
(一)厦门市12月3日前,长乐市、罗源县、龙海市、霞浦县、建瓯市、永安市、武夷山市、城厢区、涵江区、肖厝管委会、上杭县、焦城区、福安市等13个单位国土资源局(土地局)于今年12月12日前上报全套土地利用现状图形数据库,未建库但已矢量化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单位上报全套矢量化电子图。
(二)其他正在开展但尚未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建库或数字化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在2002年2月15日之前完成建库或数字化工作,并于2002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成果上报。
(三)上述每个县级单位同时选送2-3幅最近更新的薄膜图或纸质分幅图,同时上报全套技术文档资料。
(四)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资料收集,由各设区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局)地籍部门或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收集,各单位必须指定资料收集负责人和经办人,妥善办好数据、资料交接登记手续,填写好附件一(表1)所示表格,并于12月3日之前将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格报地籍处和技术组。
(五)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尚未验收,数据仍存放在开发公司的单位,应通知公司负责人,直接将数据、资料送往省厅地籍处,省厅收到数据、资料后由“数字福建”技术组传真通知市局补办登记手续。
二、城市基准地价数据、资料收集
(一)各设区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局)于今年12月15日之前上报全套市属区城市基准地价电子图和技术文档说明资料。
(二)各县(市)土地局于2002年1月30日之前上报全套城市基准地价电子图或彩色薄膜图(没有彩色薄膜图的单位提交彩色纸质图)、全套技术文档资料、全套城市基准地价说明资料。
(三)城市基准地价资料收集,由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局)土地利用部门或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收集和上报,各市必须指定数据、资料收集负责人和经办人,妥善办好资料收集登记手续,填写好附件一(表2)所示表格,并于12月3日之前将城市基准地价统计表格报土地利用处和技术组。
三、上报单位所有电子数据应制作成光盘,不具备刻录条件,自行配置刻录设备进行刻录。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屏西后营92号
联系人:
地籍处:陈文强、陈德勇
电话:0591-7861100传真:0591-7866905
土地利用处:陈志忠、陈辉
电话:0591-7865068传真:0591-7867034
“数字福建”技术组:高志宏、林浩顺
电话:0591-7884737传真:0591-7883448
email:szfjjsz@263.net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