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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组建5亿美元外币金融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8 生效日期: 2003-09-08
发布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
发布文号:
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近期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5亿美元债券。该笔美元债券的投资者是银行间市场具有外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根据银行间市场惯例,国家开发银行将比照人民币金融债券的发行方式,依据申请者的意愿和资格,选择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组建5亿美元外币债券承销团。有意参加承销团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我行递交申请书和证明资料(见附件一)。 
  经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并确定为该笔外币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无需再另签承销协议,其在该笔美元债券承销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受已签署的2003年《金融债券承销协议》的约束。凡申请加入承销团的金融机构需于9月10日前将申请书、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2003年上半年的外汇资产负债表和其它愿意提交的说明材料,递交或传真到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咨询。 
  电话:010 68307029/46/30,传真:010 68307095。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书(略)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 
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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