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3年10月7日交易系统全网测试若干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4 生效日期: 2003-09-24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本所定于2003年10月7日(星期二)提供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一)进行正常的交易申报测试; 
  (二)大宗交易系统用户进行正常的交易业务测试; 
  (三)宽带广播系统用户进行五档行情数据文件接收及相关测试; 
  (四)前期安装并参加“自动切换及集中报盘”软件测试的会员公司能够在第一阶段的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自动切换和申报交易。前期没有安装、测试的用户请从www.sse.com.cn的“会员专区-〉技术支持”下的“接口软件下载”和“技术资料”中下载相关软件和文档,利用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参加测试并根据文档中说明的要求反馈测试总结。 
  二、测试时间 
  本次测试安排在2003年10月7日进行,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11:30-13:30第一阶段模拟申报测试时间 
  第二阶段:13:45-15:00第二阶段模拟申报测试时间 
  第三阶段:15:00-15:30大宗交易系统测试时间 
  三、测试数据 
  (一)第一阶段(11:30-13:30):以2003年9月30日所有证券的开盘前行情、开市前的持股数据作为测试的起始数据。 
  (二)第二阶段(13:45-15:00):以2003年9月30日所有证券的开盘前行情、开市前的持股数据作为测试的起始数据。 
  (三)第三阶段(15:00-15:30):以2003年10月7日第二阶段结束时的行情和持股数据作为测试的起始数据。 
  四、测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会员单位应参与相关时间段的测试; 
  (二)各会员单位应随时关注本所通过单向卫星系统发送的有关通知; 
  (三)测试期间本所将发送测试行情和即时成交回报;测试结束后,本所不发送闭市处理数据; 
  (四)测试过程中,各参测单位应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作,确保10月8日(周三)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测试期间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1-68800030*95(交易) 
  021-58651399(通信) 
  021-68802309(自动切换及集中报盘专题) 
  E-Mail:computer@sse.com.cn;it@secure.sse.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