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配发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器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体群字[200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体育总局通过公开招标,决定选用北京鑫东华腾体育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体质检测器材作为此次监测工作所用器材,按照工作计划,器材将于3月17日前发放到各省(区、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器材每套32种(见附件),每省(区、市)各配发10套,请查收。 
  二、各省(区、市)要及时将器材发放到位,上报国家的数据必须使用所配发器材测得。 
  三、检测任务完成以后,各省(区、市)体育局要统筹安排器材的去向和用途,使器材能在体质测定工作中继续为人民群众服务。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赵爱国(电话:010-87182344) 
  北京鑫东华腾体育器械有限公司 徐国良(电话:010-87912317)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